泉州发放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填报义务通知书 统计法治宣传再发力
发布时间:2019-03-0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近日,泉州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议,总结2018年全市统计工作,部署2019年重点任务,并着重对四经普现场登记进行再部署。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精神,切实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既挤水分防虚报,又依法依规杜绝瞒报漏报行为,确保应统尽统、应统必统、统必合规。 
  当前,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入户登记正有条不紊地进行中。针对登记阶段非一套表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普查登记入户困难、配合程度较低等问题,泉州市经普办专门制发《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填报义务通知书》,结合普查宣传,充分运用法治手段,告知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积极配合普查员准确采集相关信息,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此举创建了普查对象与普查员有效协调配合机制,为科学把握普查填报时间,确保填报数据质量和推进工作进度创造了有利条件。

作者:经普办 来源:泉州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