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实施以来,晋江市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单位清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至10月13日,全市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地图已基本绘制完成,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已完成三分之一,个体经营户清查已完成近一半。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认真组织清查业务培训。省级和泉州市级清查摸底业务培训结束后,晋江市经普办就着手经济普查清查摸底培训工作,于9月5日和6日举办了2期清查业务培训班,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安平管理处、泉州出口加工区经普办业务骨干、村(社区)普查指导员及市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共550多人接受了业务培训;同时,认真指导基层开展培训,先后派出40多人次指导、帮助各镇(街道)开展了镇(街道)对村(社区)普查员的业务培训,并在9月23日前完成了整个基层业务培训工作,全市累计举办各类清查业务培训班达24期。
二是精心组织清查摸底工作。按照时间进度安排,及时组织各镇(街道)、各村(社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开展普查地图绘制和“地毯式”清查摸底;同时,市经普办认真做好普查单位数据库的整理,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对部门提供的资料经认真核实后及时反馈到各镇(街道),与各基层单位开展的“地毯式”清查资料形成互补,防止重复或遗漏。特别是在国庆期间,市经普办几名业务骨干在市普查办主要领导的带领下,主动放弃节假休息日,加班加点,整理有关名录资料,并及时反馈各镇(街道),确保了经济普查工作的紧张有序推进。
三是广泛开展普查清查宣传。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期间,市经普办通过采取一系列宣传手段和方式,为单位清查助威呐喊、大造声势。主要有:从8月份开始,市经普办就陆续通过市有线电视台、晋江经济报、《晋江统计信息》等宣传媒介,播报、介绍有关普查工作动态新闻;于9月22日和23日连续两天在《晋江经济报》发布开展有关普查单位清查工作通告;在市区的移动大厦十字路口设置了1块大型户外广告牌;从9月12日开始在市区阳光广场的大型LED液晶屏上连续2个月播放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和广告;于9月底开通了市统计局、调查队及各镇(街道)普查办的办公电话彩铃;向清查对象发放《致广大普查对象的一封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