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经济普查入户登记顺利开展
保守普查秘密 保证数据质量
为确保全面客观摸清我市经济发展情况,针对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市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要求切实做好全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必须充分认识现场登记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现场登记工作,确保经济普查结果能准确客观反映我市经济发展现状,并能一次性通过上级检查验收;抓住普查现场登记关键期,增强普查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保守普查秘密和严格依法使用普查资料做出公开承诺,采取有效措施打消普查对象顾虑;加强普查员队伍建设,建立普查员周会制度,落实普查经费及普查员劳动报酬,多管齐下增强普查员工作责任心;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意识,严格遵守国务院经普办关于普查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漏报瞒报,严格按照全省经济普查实施方案要求严把现场登记数据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