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调查统计司:互联网金融将正式纳入经济普查范畴
发布时间:2019-03-2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和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会同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印发的《货币金融服务和其他金融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于3月19日在国家互联网金融监测中心(天津)举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培训班。协会会长李东荣、财务总监易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副司长张文红以及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培训活动,近100家网贷会员机构参加。

  人民银行调统司副司长张文红指出,本次普查是互联网金融首次作为货币金融服务和其他金融业的一部分正式纳入经济普查范畴,对于整个行业而言具有重大的意义。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负责互联网金融企业会员单位的普查表数据报送工作。协会财务总监易琮在培训班动员讲话时强调,会员机构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如实并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切实保证所提交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苗征表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普查资料,将会作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重要数据支撑,在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完善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统计、健全金融活动基础数据、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本次培训,会员机构普遍认识到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较好地理解和把握了《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协会也将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安排部署,积极推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在行业内有序开展,完成经济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及上报工作。

来源: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