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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农普办关于贯彻落实省农普办主任会议精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2浏览:保护视力色:【字体:

  

泉农普办〔2017〕7号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普办:

为认真贯彻全省农普办主任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农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省农普主任会议精神,迅速将省级汇总审核程序及操作要求下发落实到乡(镇)。各级农普办业务组、数据处理组要密切配合、无缝连接,随时跟进数据质量审核进度。

2.围绕数据汇总平台,抓紧做好强制性审核(奇异值),核实性审核(逻辑)工作。各县(市、区)可在省程序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增设审核条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审核效率。

3.县、乡农普办要进一步强化联系、沟通和反馈机制,确保3月31日前全面完成PDA端审核错误的核实修正任务。

4.认真做好本地区农普数据与部门数据的比对分析。要开展入户登记情况和普查数据的复查,做好查遗补漏工作。


 

泉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作者:市农普办 来源:泉州市农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