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统计局2018年泉州市绩效评估公众评议电话调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泉州市绩效评估公众评议电话调查。
2、采购方式:单位自采。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电话调查有效样本量6650个,每个样本问卷约10个问题。(具体详见《绩效评估公众评议实施方案》)
二、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完成五证合一的法人,提供统一信用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三、公告期限
四、供应商报价时间及地点
五、其他事宜
供应商需提前获取《绩效评估公众评议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的请在公告期内正常上班时间,前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6607查阅。
联系人:丁庆裕
联系电话:0595-28385557
泉州市统计局
附件
绩效评估公众评议电话调查有关工作要求
一、调查目的
全面了解公众对泉州市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党建工作成效的满意度;全面了解公众对泉州市市直单位、部分省直驻泉机构机关效能建设的满意度。为2018年度泉州市绩效评估工作提供依据。
二、受访对象
城乡居民、企业经营者、行政服务对象。
三、调查样本量
调查有效样本量6650个。其中对县(市、区)的调查样本量3150个,对市直部门调查样本量2300个,对省部属驻泉单位调查样本量300个,对部门内设二级单位调查样本量900个。
四、调查时间
五、工作要求
1.根据调查方案,负责调查实施和结果汇总、分析。
2.严格按照市统计局设计的调查问卷开展调查,严格遵守调查职业规范,实事求是,认真细致,不得主观臆造、弄虚作假,调查过程全程录音,并提供同步电话,随时接受市统计局对调查工作的督导、核查。
3.对调查过程中获取的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市统计局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个人或单位泄漏或转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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