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统计局两环节加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数据审核
来源 :泉州市统计局 时间:2019-11-04 15:2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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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统计局、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的通知》(闽统〔2019〕57号)文件下发后,泉州市统计局迅速传达,要求市级编制部门及各县(市、区)按制度做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并从两个环节入手加强报表数据审核。

  一方面,在数据填报阶段加强审核。一是畅通市、县两级信息沟通渠道。泉州市统计局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市级编制部门联络员和联络方式并下发给各县(市、区),同时建立市、县两级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微信群。二是强化审核力度。各县(市、区)统计局通过召开编制工作会、印发通知等形式,要求县级编制部门在填写数据时与对应市级编制部门沟通联系,提高报表数据质量。

  另一方面,增加市级部门对各县填报数据的专门审核环节。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牵头沟通桥梁作用,先由县级统计部门收集汇总各县分部门报表上报市统计局,再由市统计局统一提交市级相应的编制部门集中审核,确保市、县两级统计方法、口径一致,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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