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统计指标解释(五)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指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基本工资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年度)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包括工龄工资。基本工资不含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年度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奖金;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但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性收益。工资性津贴和补贴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在岗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具体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如: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公车改革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为员工缴纳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上述各种项目包括货币性质和实物性质的津补贴以及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其他工资 指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放给在岗职工的工资,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 指实际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使用方)在一定时期内为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而付出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用工单位负担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各种津贴、补贴等,但不包括因使用派遣人员而支付的管理费用和其他用工成本。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指本单位从业人员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计算公式为: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指本单位在岗职工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计算公式为:
劳务派遣人员平均工资
指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计算公式为:
居民可支配收入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在调查期内居民获得的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转移性净收入和财产性净收入等四个部分。
居民消费支出
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是指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现金消费支出,也包括实物消费支出。消费支出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八个大类。
其中,居住支出中包括房租、水电燃料等支出以及自有住房折算租金。
恩格尔系数
是用来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
恩格尔系数=食物支出额÷生活消费支出总额×100%
恩格尔系数在59%以上为绝对贫困,50-59%为勉强度日,40-50%为小康水平, 30-40%为富裕,30%以下为最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