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统〔2020〕29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统计局和人口普查办公室,省人口普查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20〕7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
福建省统计局 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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