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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城调队首批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单位”
发布日期:2006-04-07浏览:保护视力色:【字体:

 
2004年6月以来,泉州市城调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平安福建”、“平安泉州”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平安建设的总体目标,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平安创建工作不断深入,有力地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在2004年荣获“综治合格单位”后,通过自查、自评、自报,经过市综治委、市建设“平安泉州”领导小组的抽查复核,认为泉州市城调队认真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成绩显著,达到“平安单位”标准,于2006年1月13日首批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平安单位”。
泉州市城调队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七日


作者:市局 来源:永春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