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福建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做好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普查工作,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普查报表数据质量,我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泉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泉经普办〔2019〕6号),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四经普填报工作提出两点要求:
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要按时领取,认真填报过录表。下属事业单位由所属行政单位统一领取布置填报,医院由卫健委统一领取布置填报,学校由教育部门统一领取布置填报,以期如实全面地反映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发展状况。
二、各县(市、区)经普办和财政局要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好县级《四经普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过录表》填报工作,确保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四经普填报工作的顺利完成。
作者:泉州市统计局 来源:泉州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