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第四次经济普查
>
第三次经济普查
>
普查知识
上市公司在填报财务表时,实收资本相关项应如何填报?
发布日期:2009-04-13
浏览:
次
保护视力色:
【字体:
大
中
小
】
答:上市公司在填报实收资本时,根据年报中的持股情况计算填报。其中,国有法人持有的部分作为国有资本,基金公司持有的部分作为法人资本,个人名义持有的部分作为个人资本,以此类推。对于未在年报中列出的持股人持有部分,统一作为个人资本处理。
作者:泉州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 来源:泉州市统计局
上一篇:
执行担保会计制度的担保公司应如何填报603-6表?
2009-04-13
下一篇:
孤儿产业活动单位如何填报普查表?
2009-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