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农普办〔2016〕10号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农业普查办公室:
现将《泉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数据处理各项准备工作,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30日
泉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泉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以下简称“泉州市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泉州市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农普办”)“统一标准、分级负责、规范管理、安全高效”的原则进行。
——统一标准:即“统一技术环境标准,统一数据处理标准,统一数据处理软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普查数据的采集、上报与处理等数据处理工作。
——分级负责:全市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分别由乡镇、县、市级普查机构组织实施。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各自分工,做好统筹规划,加强组织协调,按时完成各项数据处理工作任务。
——规范管理:本次普查规模大,技术要求高,数据处理人员多,数据处理设备量大,各级普查机构必须严格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强化基础。
——安全高效:各级普查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数据处理的各项业务规程和安全要求,确保数据处理系统高效运行和普查数据的安全与完整。
二、工作内容
本次普查数据处理对象为以下普查表式:
——农户填报的《农户普查表》;
——规模农业经营户填报的《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
——农业经营单位填报的《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
——村民委员会填报的《行政村普查表》;
——乡镇人民政府填报的《乡镇普查表》。
数据处理工作包括完成上述5种表式的数据采集与录入、数据报送与接收、数据交换与备份、数据审核与验收、数据汇总与反馈、数据归档等工作。
三、数据处理流程
本次普查的数据处理按照“移动采集、网上报送、两级部署、四级审核”的工作模式进行。数据处理流程如下:
(一)入户前准备
在普查入户登记前,普查员领取PDA(移动采集终端)进行注册,接收数据采集应用程序、普查制度等,并进行数据应用程序的安装和普查制度的加载。
(二)数据采集与报送
根据不同的调查对象,采用不同的数据采集和数据报送方式。
1.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
普查员入户进行现场登记,通过PDA数据采集程序采集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以及农业经营单位的数据并进行初审,通过移动互联网将普查数据上传到省农普办。
2.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
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填报的普查数据,由乡级普查机构通过固定互联网,在普查数据处理系统中进行录入与初审,并报送至省农普办。
(三)数据审核与验收
市、县二级农普办分别利用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数据审核、查询、验收等工作。
(四)数据反馈与归档
普查数据经国务院农普办评估后进行反馈并归档。
(五)数据汇总
市、县农普办对国务院农普办验收反馈后的普查数据进行汇总。
四、数据处理软件
普查数据处理软件由国务院农普办统一开发,包括:移动采集终端管理系统、PDA数据采集程序、普查数据处理系统等。移动采集终端管理系统和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在国家和省两级进行部署。
(一)移动终端管理系统:负责PDA的注册管理;完成数据采集应用程序、普查制度、程序补丁包、普查制度修订包和培训教材等相关数据向PDA推送等任务。
(二)PDA数据采集程序:负责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的数据采集、初审、上传等任务。
(三)普查数据处理系统:由数据采集报送、数据交换和数据处理三个中心构成。省级数据采集报送中心接收所辖地区PDA端上传的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的普查数据、采集与报送行政村和乡镇的普查数据,并由数据交换中心将数据传送到省级数据处理中心,同时与国家级数据交换中心进行定时同步。县、市和省级统计人员登录省级数据处理中心进行数据审核与查询,并在报告期将净化后的数据和审核报告单通过数据交换中心提交到国家。省级数据汇总工作在省级数据处理中心完成。
普查数据处理系统示意图
五、数据处理环境要求
(一)乡级数据处理环境要求
乡级普查机构要具备必要的数据处理办公环境和网络环境,2台以上计算机、1台笔记本电脑、1-2台激光打印机、防病毒系统和大容量移动硬盘等。同时,根据本地区业务情况为一线普查员配备PDA。
(二)县级数据处理环境要求
县级普查机构必须具备专用的数据处理办公环境,100M以上局域网和2M以上与地(市)级、省级及国家级统计内网接入的网络环境,4台以上计算机、2-3台激光打印机、客户端安全管理系统等。
(三)市级数据处理环境要求
地市级普查机构必须具备必要的数据处理办公环境,具备100M以上局域网和10M以上与省级、国家级统计内网接入的网络环境,8台及以上计算机、2-3台激光打印机、客户端安全管理系统以及UPS供电环境等。
六、数据处理人员配备要求
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和系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应设立数据处理相关技术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配备相应的数据处理人员。
其中,市级数据处理人员配备要求如下:
1.组织协调及系统管理:1人。负责数据处理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系统软硬件的运维管理和相关技术支持等。
2.网络管理:1人。负责网络环境的运维管理和相关技术支持等。
3.应用系统及PDA管理:2-3人。负责各应用系统的管理和相关技术支持等;组织PDA的验收和发放,联系并指导上网卡的登记注册等工作。
4.安全管理:1人。负责信息安全管理。
县级农普办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数据处理的各项工作。
七、安全保密
泉州市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依托于网络进行,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必须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安全管理,在数据处理中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各级农普办要按照国家相关的安全保密管理要求制定本级的三农普数据处理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市、县两级农普办数据处理要按照三农普数据处理安全保密管理办法开展工作。各级数据处理人员都要遵守普查保密规定,对经手的普查资料严格保密。
八、技术培训
三农普数据处理技术培训工作根据业务情况分级或跨级组织与部署。
九、数据处理经费
按照财政分级负担原则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普查数据处理设备由各级财政分别负担。
十、组织实施
市农普办设立数据处理组,统一部署、组织和实施全市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应按照国务院农普办的组织形式,成立数据处理组。各级数据处理组接受上级数据处理组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并在本级农普办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的数据处理工作。
(一)准备阶段
主要任务是做好三农普数据处理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数据处理软件和硬件的采购;数据处理软硬件的技术培训;数据处理环境的搭建等。
(二)数据处理和上报阶段
主要任务包括:组织普查员完成普查数据的现场录入和数据上传;组织乡级普查机构进行数据的网上报送;组织完成数据审核、验收、汇总和数据归档等工作。
(三)资料开发阶段
主要工作任务是完成三农普汇编资料的分类汇总等工作。
(四)工作总结阶段
从工作组织、系统环境保障,技术方案、主要问题及经验等方面,对本次数据处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十一、工作任务
(一)市级
1.负责制定本地市的数据处理工作计划与细则。
2.负责组织接收并验收采购的数据处理设备。
3.负责本地市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及系统安全等工作。
4.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做好数据处理设备的管理。
5.指导县级数据处理工作和负责相关的技术支持工作。
6.对本地市数据进行审核。
7.完成本地市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二)县级
1.负责制定本县的数据处理工作计划与细则。
2.负责组织接收并验收采购的数据处理设备。
3.负责本县数据处理环境准备和系统安全等工作。
4.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做好数据处理设备的管理。
5.指导乡级数据处理工作。
6.对本县数据进行审核。
7.完成本县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三)乡级
1.负责制定本乡镇的数据处理工作计划与细则。
2.负责本乡镇数据处理环境准备和系统安全等工作。
3.组织本乡《乡镇普查表》、《行政村普查表》的数据录入与上报工作。
4.组织和指导普查员注册PDA,接收和装载省级普查机构推送的数据。
5.组织和指导普查员利用PDA对《农户普查表》、《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和《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的数据进行现场采集、初审与上传。
十二、时间进度安排
(一)系统环境准备
2016年10月底,完成数据处理软硬件设备采购,搭建好系统环境。
(二)数据处理软硬件培训
2016年11月底前,完成数据处理软硬件培训工作。
(三)数据采集与处理
参见福建省三农普实施方案。
(四)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数据处理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