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3日)
问题1:“空壳”或松散型农民合作社是否登记?松散型合作社进行登记,容易与农户普查表中经营情况、劳动力情况等指标重复。
答:1、注册的“空壳”或松散型农民合作社需要进行登记,但只在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中登记其基本情况信息。2、对于入社土地经营权没有转移的松散型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情况由农户登记,以避免重复登记。
问题2:城中村改造,已经拆迁改造完毕,原村民已经改为居民,无耕地,无任何农业活动,但村委会还存在,是否还为普查对象?如果是,如何画小区图?如何普查登记?
答:无论是否有土地都要填村表。如果全村无地,也无农业经营活动,则不需要开展摸底工作,当然也就不用登记。如果有零星的土地或农业活动,则不需划分普查小区,普查小区以01为代码,不继续编码。
问题3:农户卖芦苇,收入达到1000元以上,属于登记对象,如何在农户表中反映?芦苇代码如何填报?
答:芦苇是属于水生植物类,在本次普查用作物代码中没有单列,可使用代码380(其他作物)填报,表中的面积不填,填产量。
问题4:莲藕属于水生蔬菜,普查员手册认为只填报产量,但是农户表只有播种面积一项,没有设置产量一项,如何进行填报?
答:产量就在面积项下填,计算机汇总时处理。
问题5:农户为不特定的农业大户打工,从事农作物种植或收获活动,并取得劳动报酬,该农户的打工行为是否视为从事农业服务业?
答:要判断是以户经营的形式,还是只出劳力。简单地说,如果是该户自带工具(机械或手工工具)、全户主要劳动力参与,那么就是农林牧渔服务业户。如果只是个人出劳动力,只能算农林牧渔服务业从业人员。在规模户和单位里要算雇工或从业人员。
问题6:县城所在乡镇的*村的全家外出半年以上在县城居住并打工生活,算全户外出半年以上吗?这样的户土地全部给老人耕种,怎么登记?
答:是的,算全家外出户。是否为登记对象,要看土地是否全部流转,如果只给老人耕种,并未流转土地,则需要登记。该户交给老人耕种的确权(承包)地面积如实填报,耕地的流出、流入,及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均填“0”。此时,会出现不满足核实条件的提示,在PDA相应位置的选项变为可填,在核实原因中,选择“3.委托他人代耕代种”。对于耕种该户耕地的老人,则需要填他人委托代耕代种的耕地面积。
问题7:广阳区国家新机场项目10个村街已经搬迁,搬迁时间为2016年1月,搬迁安置房没有竣工,村民各自居住,其中3个村街土地全部被新机场征用,7个村街土地全部被新机场项目和地方政府项目各征用一部分,这种情况如何开展普查?
答:如果新的搬迁地点还是村,那就按新的搬迁地点普查。如果搬迁地点是居委会,那就看是否有农业活动,如果有也要纳入农业普查。无论搬迁新房是否竣工,搬迁项目来自哪里。
问题8:邯郸有个县提出这个问题,请教一下:村表中,某村支书没有兼任村主任,也没有村主任。村主任内容如何填报?
答:这个就是给村主任填的,没有当然不填。
问题9:行政村普查表中:有农业经营活动的居民委员会具体应该如何理解?是否同农户普查表的农业经营户的登记标准?
答:是的,只要居委会里有一个人、一个户、一个单位是符合农业经营活动基本条件的,这个居委会就要填村普查表。
问题10:村民土地在A乡镇,居住在B乡镇,如何画小区图和摸底清查?
答:该村民在居住地B乡镇无地、且不经营农业,可以列在摸底表里,但不是普查对象;该村民在A乡镇有地、且经营农业,应列在摸底表里,并作为普查对象。
问题11:部分耕地上面盖了房子,住人了,如何登记?
答:按实际情况登记。确权(承包)面积要填,因为是非农土地使用,要填减少面积,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不算。
问题12:耕地上大面积种树问题,如何登记?(不是为了出售,只是为了占地,以后多得赔偿,录入时怎么反映?)
答:确权(承包)面积要填,因为种树属于林业,要填减少面积。
问题13:迁安市关于部分村耕地情况的问题,近年来由于城市建设及企业占地等情况导致迁安市有51个村耕地全部消失。这样的村,土地早已统一流出,村表如何填写?户表如果有房前屋后的就填上,如果一点农业经营没有的农户用不用登记?
答:无论是否有土地都要填村表。如果全村无地,也无农业经营活动,则不需要开展摸底工作,当然也就不用登记。如果有零星的土地,或农业活动则不需划分普查小区,普查小区以01为代码,不继续编码。
问题14:农民的耕地被村集体收走,农民没有确权土地,每年村集体给农民分红,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答:1、首先界定该村农民是否从事农业生产,如果该村农民没有农业生产活动,也没有确权土地,则该村村民不是调查对象。如果该村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并达到登记标准,应填报农户普查表。
2、其次界定村集体是否有农业生产活动,如果有,村集体按照农业经营单位填报农业生产活动部分;该村集体还需要填报行政村普查表。如果该村集体没有农业生产活动,只需填报行政村普查表。
3、村集体的收入和支出,按行政村普查表中所列逐项填写。
问题15:某普查区农户或单位将小牛、小羊等卖掉,计一次出栏;其他普查区的农户或单位购入后饲养一段时间又在年内卖掉,又计一次出栏。这种情况出栏数增加如何处理?
答:根据畜牧业统计制度,出售仔猪、小牛、小羊等不计入出售头数,农户出售的小牛、小羊等不算出栏头数,因此不会有出栏数量的重复计算。
问题16:经营单位普查表需要填报社会信用代码指标,如该单位既没有社会信用代码又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该如何填报?
答:如果两个都没有,首先,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中查找此单位,按照基本单位名录库填写的代码填报;其次,如基本单位名录库中也查找不到,就与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沟通,赋一个临时代码(9位数)。一般来说注册单位都会有代码,如果实在没有代码,可以作为未注册单位来处理,D003单位类型选“3.未注册单位”,不用填代码。
问题17:菜农承包了村集体的温室大棚种植蔬菜、苗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但有雇工情况,这种情况按农户表填还是按经营单位填报?
答:按农户表填写。如果该户符合规模户标准,就填写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
问题18:某村农户王强全家外出打工,耕地由其父亲王军代为耕种,不需支付租金,这种情况算不算土地流转,如何登记?
答:这种情况不算土地流转,属于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由父亲王军在户表中填报“他人委托您家代耕代种的耕地面积”指标,具体数量填写代其儿子王强经营的耕地面积。
问题19:村里、乡镇的集体耕地、林地如何登记?
答:按照单位登记其耕地、林地及农业生产活动。
问题20:西藏日喀则市的樟木镇的居民异地搬迁如何登记?
答: 要判断樟木镇的居民是临时还是永久性的搬迁。如果是临时性搬迁,可以采取原村名、原代码来登记。如果是永久性搬迁,则需要在新的居住地点按三农普的普查区划分原则、对象确定方法等进行工作。
问题21:没有完成土地确权,习惯亩面积如何折算?
答:标准亩就是一亩等于666.7平方米。在土地承包的过程中,一般都会把地分成好、中、差三类,好地1亩可能等于3亩,差地可能3亩等于1亩,这要看当地的具体情况。因此,在登记时要把承包证上亩数换算成标准亩的面积,播种面积也要做同样的折算的。如果承包时没有对土地分等级,而且都用的是标准亩,这样就不需要折算了。
问题22:农户承包集体的温室大棚种菜,还雇了些帮工,但没有办理任何手续,按单位还是农户登记?如果按农户登记,这些地算不算流入土地?
答:应按农户登记,虽然没有办手续,但其农业经营是以农户经营为主要特征的。是否算流入土地,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这些土地虽然没有办理书面手续,但在农户和集体已经在口头上达成了协议,有收益分配的承诺,则可以算做流入土地;如果集体与农户没有任何协议,集体只是默认农户占用这个大棚进行农业生产,那就不能算流入面积,而是算代耕代种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