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娟萍等:清查摸底在人普中的实践、作用与启示
发布日期:2011-05-30浏览:保护视力色:【字体:
 

人口普查最重要的一项基础工作就是清查摸底调查。在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前做好清查摸底,对普查对象进行精确定位,是入户登记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也是查准查实人口总量的关键。在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束后,认真回顾总结,不难看出宝鸡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圆满成功,应该说也有清查摸底一大半的功劳。

  一、第六次人口普查清查摸底工作在宝鸡的成功实践

  宝鸡市的主要做法是以“四抓四保”为重点,全面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摸底工作。

  1、抓全面,保细节。为了确保摸底工作高质量,我们对各县区的摸底工作从一开始就进行严格要求,高点起步,及时制定和下发了《关于加强宝鸡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摸底工作的通知》,从加强对基层普查机构的管理、加强对普查员的管理、加强对普查相关政策的解答、加强入户摸底期间的普查宣传、加强对入户摸底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人口普查定期报告制度和加强摸底结果的评估和上报七个方面对摸底每一步工作的时间段、工作流程和所要达到的标准都进行细化,要求普查员做到三全,即“全面入户、全面询问每户情况、全面填写摸底表”。同时,针对在摸底过程中,普查员对“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数”的把关不严问题,我们及时从时间、空间上明确,并下发了《关于界定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员的通知》,全方位保证了普查摸底质量。

  2、抓重点,保全局。一是在户口整顿工作结束之后,我们就把各县区2009年的统计、计生、公安以及经过户口整顿后的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数据反馈给了县区,并要求县区反馈给乡镇、街办,抓住人口总量、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三个事关全局的重要指标,认真做好数据对比分析和核实。二是召开宝鸡市人普办主任会议,明确工作重点。摸底进度过半后,我们及时召开了宝鸡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通报情况,查找问题,统一认识,明确要求,一把手负总责,要亲自上手,工作重心下沉,全力抓好普查摸底工作。三是在1025日各县区第一次摸底进度上报后,针对宝鸡市摸底进度慢,出生、死亡率较低的实际,及时向各县区政府发出了紧急通报,要求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要过问人口普查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坐镇普查办公室,加强指挥和协调力度,保进度,保质量,保摸底工作一次成功。

  3、抓督导,保质量。一是统计局各位局长带队督导,组成三个督查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的形式,分别深入12个县区、乡镇、街办的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对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正在进行的人口普查摸底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督导,强化了对人口普查一线工作的督导检查,在检查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早解决问题,减少基层工作少走弯路或不走弯路。二是局长、副局长利用公休日暗访,采取不打招呼、没有区和乡镇人普办负责同志陪同的形式,进村入户暗访人口普查摸底工作,第二天就以简报的形式将检查情况传真发各县区普查办公室。三是局长、副局长给县区政府领导和统计局长亲自打电话,询问摸底进度,督促解决个别县区摸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市普查办公室和市统计局全体人员主动出击,明查暗访。市普查办公室还组织有关人员,采取不打招呼的形式,直接深入凤翔、金台、渭滨、陈仓区的村、居委会及其居民家中以及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三不管地带等明查暗访,灵活多样的督导、检查形式,有力的促进了宝鸡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摸底工作的顺利开展。

  4、抓时间,保进度。超前谋划,及早行动。1020日,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了《关于建立宝鸡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摸底和登记进度报告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摸底期间每两天上报一次进度,较好地监控了各县区摸底进程,为出现问题的及时解决,赢得了时间和机会。

  通过卓有成效的清查摸底工作,使我们获得了较为详实的宝鸡市人口大数,即常住人口367.45万人,出生率7.02‰,死亡率4.47‰,而普查登记后宝鸡市常住人口371万人,出生率9.02‰,死亡率4.99‰,二者的差距在可控范围以内,从而以定量化的事实依据有力的指引了宝鸡市人口普查登记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二、清查摸底对人口普查的主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的数量和流动的空间不断加快、流动频率不断增强。城市人户分离现象快速增长,城郊结合部人员构成复杂,农村外出人员增加,都增加了调查的难度,而宝鸡第六次人口普查清查摸底工作的成功实践,使清查摸底这项承上启下的工作在整个人口普查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

  1、清查摸底定大局。清查摸底是搞好普查的基础性工作,是查准人口总数、确保普查登记质量的最重要环节,也可称为“预登记”,一旦清查摸底工作结束,普查的大体轮廓也就出来了,因此清查摸底数据对整个普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2、为登记工作全过程提供依据。经过摸底,编制各项底册后,有了调查小区的原始记录,为人口普查办公室指导工作、核查质量和验收提供重要的依据。例如在对摸底阶段工作进行质量验收时,以《户主姓名底册》为依据,可抽取调查户上门逐项核对;在登记复查阶段、编码阶段,甚至数据处理阶段,发现普查表中有关问题如年龄、性别不清楚时,都可以以《户主姓名底册》为线索进行核对,解决相关问题;检查《摸底汇总表》质量也是以《户主姓名底册》为线索进行检查,从中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正。通过摸底可以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为普查登记和落实有关人口管理提供基础信息,完善相应人口信息。

  3、可以提高普查工作的效率。通过清查摸底,可以提前掌握人口底数及其变动情况,并及时发现影响普查数据质量的因素,在未来组织登记时加以重点关注和破解,可以确保普查登记质量。经过摸底,有了户主姓名底册,普查员在入户登记中,按照户主姓名底册及房屋编号顺序先明确入户调查顺序,并根据户主姓名底册上的户主情况,与调查户进行预约,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根据底册,将调查表有序排列,再按照户编号的编制方法,在调查表上按顺序填入户编号,然后再依次过录到各种调查情况过录表上。这样做,大大方便了普查员对是否漏登错登有关情况进行核对,减少调查中的差错,提高了工作质量。

  4、准确编制长表抽样框的重要依据。摸底结果形成的《户主姓名底册》是长表调查户的抽样框,长表抽样就是在《户主姓名底册》的“户编号”上,按10%的抽样比例,随机等距抽取长表调查住户组,每个住户组由相邻的4户组成。长表抽取的质量完全取决于摸底数据,因此摸底数据是长表抽样框的重要依据。

  三、清查摸底对未来人口普查工作的启示

  未来人口普查清查摸底,仍是普查最重要的一项基础工作。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应该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工作经验,事先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在清查摸底中,抓摸底、重验收,确保“摸底定大局”。

  (一)摸底的组织方式

  1、做好相关部门的资料收集工作。在摸底前,要把各有关部门的资料收集整理掌握大数。如公安局的户籍人口、暂住人口,民政局的死亡人口,人口计划生育局与卫生局的出生人口,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出人口等相关数据,加以整合后返回给基层,为基层摸底工作服务。

  2、做好摸底人员的培训工作。在两员选调完成后,要安排足够的培训时间;要认真搜集个案,充分作好培训教材和师资的准备。此外清查摸底人员以熟悉当地情况的社区人员为宜,同时聘用素质较高的社会调查员。

  3、明确普查小区的具体情况。普查小区是人口普查中最小的行政单位,它是一块封闭的、完整的区域。因此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进入普查区域后,首先要明确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地域范围和界线。摸清小区内有多少房屋和建筑,是否有人居住,掌握本小区内其他可能有人居住的地方,像简易房、工棚、车棚、小窝棚、农贸市场、旅店、车站、码头、桥洞等地方。普查员还要通过走访房管部门和当地的老住户,对本小区内的房屋结构、建成年代等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为下阶段的普查登记作准备。

  4、加强核对检查,及时修正摸底结果。由于人口流动性大,在进入正式登记时,部分小区人口情况又发生了变化,因此需要根据入户登记时的情况对摸底结果进行修正。在正式调查登记现场,对摸底后情况发生变化或无法取得资料而遗漏的户给予及时的更改、补登,使摸底调查工作真正达到“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

  5、注重清查摸底阶段的宣传工作。清查摸底上门过程,是调查工作第一次面对面的接触,可借此时机向居民发放“致调查户的一封信”,在普查区内张贴各种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在各住户楼道口张贴公告,掀起人口普查工作的宣传高潮,以配合入户清查工作。

  (二)摸底的时间安排

  摸底调查对普查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摸底工作要做细,时间要充裕。摸底工作总的原则是保证在普查登记前完成。以往的普查摸底时间都是在1020日开始,1030日前结束,一般为10天左右。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成功经验,我们认为针对流动人口多、居住情况复杂的区域、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交叉等情况,未来人口普查的摸底时间应适当提前10天。避开10月初关中地区秋收大忙季节。

  (三)摸底表应该增补的内容

  根据人口普查工作方案和普查摸底工作内容,未来人口普查应重点关注户籍人口中的人户分离情况、小区内空房户和空挂户情况、流动人口情况、出生死亡人口变动情况等。建议在国家、省摸底表的设计中,争取通过摸底,将普查区内各类人员情况摸清楚。一是增加《人口普查人员流动去向表》。未来的人口流动规模一定比第六次人口普查大,而且人户分离现象将会更加严重,因此在摸底中,需要设计《人口普查人员流动表》,指标设计流动范围为省外、省内市外、市内县外、县内乡镇外,最小范围设定以乡镇为界限可以搞清楚乡镇内部的流动数量保持大体平衡。因为流动人口的时间和空间标准直接影响常住人口数量。二是增加《调查小区人口状况统计草表》或者在《户主姓名底册》中增设指标,内容包括:短表的指标内容,以便普查员有机会填好户主姓名底册,减少普查员进户的次数,对相对完整的信息内容可直接誊抄在正式表上。

  (作者:周娟萍 姚化丽  陕西省宝鸡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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