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咨询注意事项
时间:2017-02-08 12:0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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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咨询"使用须知:

首先,您必须拥有电子邮箱地址,如xxxx@163.com,这是唯一获取问题答复的渠道;

其次,您还必须填写正确的电子邮箱地址,否则您将得不到信息的反馈;

第三,邮箱咨询使用的是电子邮箱系统的发信功能,您提交咨询表格我们按电子邮件进行处理,安全性、私密性均很好,不适用公众查询信件, 要了解回复情况,请查收您的收信箱内的电子邮件;

第四,如果您目前还未开通任何电子邮箱,或者不能正确收取电子邮件,请您选择用"咨询投诉"的留言方式与我们联系,此时您必须记好留言编号和留言密码,以便查询问题的答复情况;

第五,邮箱咨询的一些带有共性的、适合公开的问题我们会归类整理,集中统一在"问题答复"专栏上给予公开解答;

第六,提交的表格项目填写越完整、内容越详细,得到服务越有保证;

第七,7个工作日后得不到回复,可以来信来电咨询,我们的联系邮箱:qztj_xxgk@163.com,监督电话:0595-28385553。

"邮箱咨询"一般用视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要求。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到一定的流程,因此建议您在正式提交咨询申请之前,先利用本页面的"搜索"功能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检索。如果没有检索到您所需的信息,您再决定提交咨询表格。谢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您可咨询内容有以下九大类:

一、机构职能、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六、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八、工作动态; 
九、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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