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
根据福建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2012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闽统资考〔2012〕2号)文件及《福建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2年福建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通知》(闽统资考〔2012〕3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2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各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对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学历学位的年限有所放宽:
1.获得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2.获得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博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获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2年。
(二)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三)对学历和工作年限不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规定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全国统计专业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考试时间:2012年10月14日上午9:00-12:00。
考试科目: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三、考场设置
考试地点统一集中省里考试,不再在各地设置分考场(具体考试地点另文通知)。
四、考试组织工作
各县(市、区)统计局要按照要求,切实做好报名前的宣传、动员工作。
全市考试报名起止时间为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各县(市、区)统计局应于7月1日前将报考考生的基本情况(由FTP)、考生花名册(盖章)寄送至市统计局办公室。
五、考试收费
报考考生的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费〔2009〕207号文)规定的标准执行。
高级考务费120元。
六、考试用书
国家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编写《高级统计师实务》考纲,没有另行发行其它教材。
七、报名办法及地点:凡符合以上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到各县(市、区)统计职改部门报名,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中级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报名表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同底彩照3张(照片背后写上考生姓名)办理有关报考手续。
八、其他注意事项
2012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大纲请到国家统计局网站下载。市局办公室已将考生花名册样表放在内网,各地可以自行下载。市局考务工作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 28385556,传真:28385509。
附件: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2.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扩大试点考试报名表
泉州市统计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