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关于印发<泉州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2014〕16号)的统一部署,为深入开展市统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以及市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确定的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四下基层”、“马上就办”和“为民服务走前头,深化改革当标兵”为主要载体,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市委常委会改进作风的意见等规定作为切入点,结合“增强忧患意识,推动长远发展”大讨论活动成果,针对统计工作实际,找准抓住并认真解决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弘扬统计核心价值观,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促进数据质量新提高,不断推进泉州统计事业向前发展,为市委、市政府加快经济、社会、城市转型和政府转变,推进“三大战略”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
二、方法步骤
我局是第二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对象是全体党员,重点是局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时间从2014年2月开始至6月基本结束,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具体步骤如下: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月下旬至3月底,时间约5周)。这个环节是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1.进行思想发动。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四下基层”,带头深入县(市、区)统计局了解我局在群众路线、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形式,听取干部群众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其他党员干部也要深入调查研究,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前期准备。要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精神要求,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教育实践活动中去。召开动员会,由派驻督导组组长和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动员讲话。动员会议结束时,按照规定范围对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动员会议有关情况的公告提前在局公开栏和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2.开展学习教育。制定学习教育计划,采取中心组学习、观看电教片、专题辅导、交流讨论、上党课、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省第九次党代会报告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以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认真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中央规定的学习材料。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重要指示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大力弘扬古田会议精神、才溪乡调查精神和谷文昌精神,深入学习詹红荔、李彬、林丹、吴一心、陈其伟等先进事迹和身边的先进典型。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时间3-5天,交流讨论2-3次。集中学习要本着实事求是、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注重实效。
3. 开展“全员素质工程建设”。根据省局部署,将已经开展的“领导干部素质工程建设”,扩展为“全员素质工程建设”,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逐步使党员干部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务实的统计职业操守和良好的个人修养,懂统计业务,懂基本的行业知识、产业知识,特别是要了解新兴业态的产业等,有即时研究和掌握宏观经济形势的能力和意识。
4.组织专题讨论。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重点围绕群众路线的时代内涵,围绕中央、省委、市委通报的“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围绕前期收集和掌握的我局“四风”具体表现以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通过研讨、座谈交流、撰写体会等方式,进一步明确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5.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基层统计系统,走进企业、群众等统计服务对象,广泛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座谈讨论、个别访谈、开展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设立网上邮箱以及进行民主评议等,拓宽听取意见的渠道。不仅要听取局机关干部的意见,而且要征求基层统计一线干部的意见;不仅要征求统计系统内的意见,还要征求有关部门、科研高校、专家学者等统计用户的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征求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意见,梳理出“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在统计上反映最强烈、最迫切的问题。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进行梳理,及时向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反馈,并报送派驻督导组。要进一步形成简要情况报告,经派驻督导组审核后,报送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4月初至4月底,时间约5周)。这个环节是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整风精神开好保证质量的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1.民主生活会前深入谈心,认真查摆问题。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沟通思想、交换看法,在重要的问题上形成共识。根据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的情况,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都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要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把关。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督导组审核并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对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结合岗位职能和职责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2.民主生活会上诚恳批评,真正触及思想。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逐项对照检查,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讲问题要具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讲清情况,有问题的要剖析原因。督导组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间一般不少于1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除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其他党员干部以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形式进行。
3.民主生活会后通报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召开会议,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总体情况,重点是听取意见、查找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认识,针对突出问题提出的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等。同时要形成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项报告,经派驻督导组审核后上报。
4.开好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局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查摆“四风”问题,深入交心谈心,做好发言准备。会上每个党员要坚持对事业、对同志、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整风精神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坚持用事实说话,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夸大也不缩小,真正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5月初至6月初,时间约5周)。这是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出成果、见成效的环节,重点是针对统计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
1.强化正风肃纪。统计工作要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加大统计执法,以违反“四条红线”、干预统计对象独立真实上报作为重点,坚决查处、曝光、惩处一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要对局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决定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继续抓好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评比表彰活动的清理和规范,做得好的继续坚持,做得不好的要坚决整改。实行会议经费和会议数量双重控制,集中治理文山会海。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重点放在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执行力上,加强对统计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对照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省、市统计工作会议部署和 2014年度全市统计工作任务分解,严格执行《泉州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水平的暂行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工作进度,坚决整治推诿扯皮、责任心不强、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主要解决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求享受的问题,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反映突出的问题。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对“小金库”保持高压态势,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一步控制办公经费,把有限的统计经费和资金用在改善统计工作基础上,用在统计业务上,用在统计服务上。同时,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干部和思想僵化、能力弱化、知识老化的干部及时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2.提高服务能力。围绕巩固拓展“四大工程”、围绕服务型统计、围绕统计改革等,深入基层、深入统计对象、深入调查一线,面对面沟通,不断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能力;围绕各专业、各地区统计工作中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统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统计发展难题,不断提高解决矛盾、推进统计改革能力;注重发现经济社会运行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断提高统计预警分析、正确研判能力。
3.加强制度建设。要注重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反对和制止统计上弄虚作假的制度建设。围绕提高统计系统执行力,落实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进一步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局机关工作规则》等集体决策机制,完善统计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信访工作制度及其他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监督检查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落实情况,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内审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做法。
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要继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进行回顾总结,巩固扩大活动成果。局党组要及时向市委活动办和督导组报告。
三、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局教育实践活动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局机关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李跃民任组长,刘舒蓉、李植聪、施能宗、纪华宗、陈安宁、黄延聪任副组长,王伟亮、汪江洋、颜俊伟、黄灿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李植聪兼任办公室主任,颜俊伟担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林郁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局党组书记是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是直接责任人,局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工作分工抓好分管科室(单位)人员的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党员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要全员、全程、全身心地参加活动。
2.注重分类指导。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分类指导,针对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整个教育实践活动既要认真落实市委的统一部署,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结合各自实际,灵活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使“自选动作”有特色。
3.强化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舆论工作,把握正确导向。要精心策划,做好安排,制定宣传报道计划,充分反应活动进展和成效。重视发挥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要在局门户网站开设教育实践活动专栏,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准确体现中央、省委、市委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
4.注重统筹兼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用发展的实际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