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党建专题 > 综治工作
我局被市委、市府授予“平安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06-04-07浏览:保护视力色:【字体:

 
政 务 信 息
第5期
泉州市统计局 2006年1月17日
今年来,我局以创建“综治合格单位”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泉州”的工作意见》,扎实推进“平安泉州”建设,把建设“平安泉州”、“平安单位”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执政为民的实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明确统计工作方向,探讨统计改革的新举措,与时俱进,开创我市统计工作的新局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承担起共同维护安定稳定的责任,并把综治工作责任落实到实处。近日,我局被泉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市局 来源:永春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