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阶段(2013年1-12月)
(一)组建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
1.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组建各市、县(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编制经济普查经费预算并协调落实,落实经济普查办公室组成人员和办公场地,制定经济普查主要工作计划、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2013年9月底前)
2.组建各乡(镇、街道)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落实人员和经费,制定工作计划。(2013年9月底前)
3.设立各村(居)委会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小组,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2013年10月底前)
(二)进行普查试点
1.进行省级经济普查综合试点。选择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县(市、区)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试点。(2013年6-9月)。
2.进行省级经济普查专项试点。选择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县(市、区)开展普查区划分与绘图电子化和PDA应用试点。(2013年7-9月)
3.进行设区市经济普查试点。条件具备的设区市可选择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乡(镇、街道)或村(居)委会进行有针对性的试点。(2013年12月底前)
(三)制定、布置和培训经济普查方案
1.制定福建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及有关实施细则。(2013年9-10月)
2.制定福建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方案及实施细则。(2013年7-11月)
3.编印经济普查培训教材及普查员工作手册。(2013年9-10月)
4.布置《福建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逐级开展业务培训。(2013年9-11月)
5.制定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2013年10-11月)
6.布置《福建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方案及实施细则》,开展数据处理培训。(2013年10-12月)
(四)开展划区绘图
1.编制统计用区划代码即普查区划代码。(2013年8-10月)
2.划分普查区边界、绘制普查区电子地图。(2013年9-11月)
3.PDA使用过程中与业务相关的地图分切、安装和指导。(2013年11-12月)
(五)普查宣传动员
1.制发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2013年9-10月)
2.拟订宣传标语及宣传手册。(2013年9-10月)
3.召开宣传工作会及媒体协调会,布置宣传工作。(2013年9-10月)
4.印发和刊发经济普查公告、致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2013年10-12月)
5.组织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2013年12月)
(六)完成经济普查所需的软硬件和物资准备
1.经普网站的建立与更新维护。(2013年5月-2015年12月)
2.PDA及其他数据处理设备的购置与调试。(2013年9-11月)
3.普查员证、普查指导员证的制作与发放。(2013年10月底前)
4.省级数据处理环境搭建和软、硬件调试。(2013年12月底前)
5.普查其它所需物资的准备。(2013年12月底前)
(七)组织开展准备工作督促和检查
1.省对设区市准备工作开展督促和检查。(2013年9-12月)
2.设区市对县(市、区)准备工作开展督促和检查。(2013年9-12月)
3.配合国家对我省普查准备工作的督促和检查。(2013年9-12月)
(八)开展单位比对和核查
1.制定单位比对和核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2013年9-12月)
2.收集整理部门资料,进行单位比对,生成单位核查数据库。(2013年9-11月)
3.开展“地毯式”实地核查。(2013年10-11月)
4.整理、审核核查表,进行编码与数据处理,开展查遗补漏工作。(2013年10-12月)
5.分析、评估和认定核查数据,抽查、验收数据质量。(2013年10-12月)
6.生成单位核查底册并加载到PDA。(2013年11-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