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农普办〔2026〕1号
市农普办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农普办、党委宣传部、统计局,各县级国家调查队,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普办、党工委宣传部、管委会科经局: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以下简称四农普)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等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广泛开展普查宣传工作,对赢得社会各界理解支持、保障普查顺利实施、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闽农普办〔2025〕5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泉政〔2025〕2号)和《泉州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办公室人员名单的通知》(泉农普组〔2025〕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四农普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聚焦重点,创新方式,统筹协调,协作配合,确保宣传取得实效,为高质量开展四农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宣传责任。各级普查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农业普查宣传的重要性,扎实有效开展普查宣传动员,引导社会公众了解、支持、配合普查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细化清单,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宣传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强统筹指导,主动对接国家、省、市主题宣传活动,构建上下联动、广泛覆盖的宣传工作格局。
二、突出宣传重点,深挖本土特色。各县(市、区)要结合区域特点,紧扣四农普重大意义、核心内容、依法普查、典型事迹、普查成果等方面,积极宣传农业普查对科学编制乡村产业规划、助力泉州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重要意义,提升社会各界对普查的认知度与配合度。围绕宣传新修改统计法及《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弘扬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筑牢依法普查根基;围绕普查对象、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积极争取普查对象配合;围绕泉州普查工作者求真务实、专业奉献的精神风貌,展现良好统计形象;围绕农普成果发布解读,客观反映泉州“三农”发展成就,提振发展信心。
三、创新宣传方式,提升传播效能。积极构建“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介并举、线上传播与线下活动互补”的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格局。在用好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介的同时,大力拓展网络及新媒体平台。在泉州市统计门户网站、“泉州统计”“泉州调查”微信公众号和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宣传阵地,开设农普专题专栏,及时发布普查动态、政策解读与农普知识。制作投放形式新颖、生动易懂的新媒体产品,提升宣传吸引力。充分发挥市县融媒体中心作用,汇聚宣传资源,形成传播合力。注重运用闽南语、地方戏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接地气、有温度的宣传活动,讲好泉州农普故事。
四、统筹宣传力量,构建联动格局。各级普查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沟通协同,有效借助各成员单位的宣传力量与新闻媒体的专业资源,推动形成多方发力、同频共振的宣传局面。各级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充分运用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及新媒体等各类平台优势,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协同做好各阶段舆情监测与应对,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各级各成员单位要通过行业渠道和服务平台延伸宣传触角,积极参与国家、省、市农普办组织的重大宣传活动,确保上下贯通协同,提升整体宣传效应。
五、注重节奏把控,务求阶段实效。各县(市、区)要紧密对接普查整体进度,围绕普查准备、现场登记、数据发布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提前谋划宣传主题,合理配置宣传资源。普查准备阶段,侧重于知识普及和氛围预热;现场登记阶段,加大对现场工作实况的报道和典型引领,提升社会公众的配合度;数据发布阶段,及时发布数据解读,反映“三农”发展成效。以“统计开放日”、农普宣传月、入户登记首日为重要节点,组织有声势、有特色的集中宣传活动,掀起宣传高潮,为普查各环节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现将市农普办、市委宣传部、市统计局和泉州调查队联合制定的《泉州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泉州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
泉州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
2026年1月4日
泉州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以下简称四农普)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对于摸清我市农业、农村、农民的新家底,精准制定农业农村发展政策,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扎实有效的宣传工作,是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配合农业普查的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与普查数据质量的关键基础。按照《福建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闽农普办〔2025〕5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泉政〔2025〕2号)和《泉州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办公室人员名单的通知》(泉农普组〔2025〕1号)等文件精神,为高质量开展四农普工作,特制定本宣传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内外协作”的原则。在国家、省、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部署下,积极发挥全市各级普查机构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统计系统内部纵向联动、各部门横向协同的“大宣传”工作格局。整合运用统计宣传平台、成员单位资源以及各类新闻媒体渠道,综合借助多种传播载体,紧密围绕普查准备、现场登记、数据发布等各阶段任务安排,有计划、有重点地宣传本次普查的重要意义、调查内容、方法创新与成果应用。通过分阶段、有重点、多样化的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了解普查、支持普查、配合普查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安排
结合普查准备、现场登记、数据发布三个阶段,明确宣传工作重点内容和重要活动。
(一)普查准备阶段(2025—2026年)
用好国家和省发布的宣传产品并开发具有泉州特色的宣传产品,结合统计开放日、普查宣传月、现场登记首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多样化全方位的普查宣传,努力营造社会各界理解普查、支持普查、参与普查的良好氛围。
1.开设专题网页和专栏(2025年12月底前)。在泉州市统计门户网站设置专题网页,转发全国、全省农普工作动态,发布重要文件通知,刊登泉州市四农普各阶段工作进展,展示农普特色宣传产品等,传播普查知识,强化配合意识。在“泉州统计”“泉州调查”微信公众号设立四农普专栏,发布普查动态、宣传普查知识、传播宣传产品、展现普查实景、分享普查经验,提升网络宣传效果。(市统计局办公室,市农普办综合组、宣传组牵头)
2.制作新媒体宣传产品(2025—2026年)。通过“泉州统计”新媒体平台制作发布图解、动漫、短视频、互动答题H5小程序等多样化新媒体产品,向社会公众宣传解读普查内容、工作流程及填报要求,为普查登记做好准备。(市农普办宣传组牵头)
3.宣传新修订农业普查条例(2026年6—7月)。围绕新修订农业普查条例,积极宣传普查条例的修订目的、修订内容等,展现普查条例在保障普查组织实施、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农业普查事例解读普查条例,营造依法普查法治氛围。(市农普办执法组、综合组、宣传组牵头)
4.解读泉州实施方案(2026年6—9月)。在泉州市四农普实施方案制定后,通过“泉州统计”“泉州调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以长图、动漫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解读普查内容、工作流程和填报要求。(市农普办宣传组、综合组牵头)
5.拍摄制作农普宣传片和公益广告(2026年9月底前)。聚焦四农普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创新特点及法律法规,创作一部融合泉州闽南文化、地域特色与统计工作特点的宣传片;录制普通话及闽南语农普宣传口号音频,供基层广播使用。根据宣传节奏与媒体需求,同步剪辑制作适用于电视及新媒体平台宣传的系列公益广告短片。积极转发国家、省农普办下发的宣传片及公益广告,并利用网络渠道广泛传播,清晰解读普查背景、普查内容、普查方式、普查对象义务与普查员职责,在统计新媒体平台统一发布,并推送至各级各部门供宣传使用,切实增强普查宣传影响力。(市委宣传部新闻科,市农普办宣传组、综合组牵头)
6.制作农普宣传品(2026年9月底前)。包括宣传折页、宣传海报及印有“中国农业普查—2026”标志的便民手提袋、遮阳帽、袖套、年历等实用宣传品,通过村镇公告栏、农贸市场、活动派发等线下途径定向投放,提升普查宣传引导力。(市农普办综合组,市统计局办公室牵头)
7.融入第十七届“中国统计开放日”(2026年9月底前)。以“四农普”为主题,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宣传介绍四农普,讲述泉州普查人和普查故事,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普查、支持普查,依法参与普查。(市农普办宣传组、综合组,市统计局办公室,泉州调查队综合科牵头)
8.开展农普宣传月系列活动(2026年12月)。举办四农普宣传月启动仪式,联系报社、广播电视台、网络媒体等新闻媒体刊发普查新闻报道、播放公益广告等;联系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向普查对象发送宣传短信;在公交车、大型LED屏上滚动播放四农普宣传标语。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纪念日活动,开展农业普查法治宣传,为普查正式登记营造良好氛围。(市农普办综合组、宣传组、执法组,市统计局办公室,泉州调查队综合科,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牵头)
9.加强成员单位与媒体协作(2025—2026年)。积极联络普查机构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行政管理平台、服务平台等渠道开展普查宣传,形成联动配合的宣传效果。与市级主流媒体或有影响力的新媒体开展宣传合作,开发宣传产品,提升宣传实效。指导各县(市、区)普查机构与当地新闻媒体合作宣传,结合当地特色,创作宣传产品或改编国家、省农普办宣传产品,实现“市有特色、县有亮点”。(市农普办综合组、宣传组,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牵头)
(二)现场登记阶段(2027年1—5月)
聚焦普查现场登记情况,着重宣传依法普查要求和典型事迹,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科学性、严谨性、创新性,普查数据的真实可信,普查人员的敬业奉献精神,普法工作的严肃性、多样性,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等情况。
1.报道农普登记首日活动(2027年1月)。邀请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同志赴我市“三农”典型地区考察普查登记工作,组织主流新闻媒体按规定进行宣传报道,以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度和公众的关注度。(市农普办综合组、宣传组,市统计局办公室,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牵头)
2.宣传报道先进人物与事迹(2027年1—5月)。深入挖掘泉州各县(市、区)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集中报道普查真实案例、感人故事,弘扬统计人求真务实的风貌。组织开展以“随手拍”或“我是农业普查员”为主题的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组织各县(市、区)普查工作人员随时记录下普查工作的精彩镜头,展现全市各县(市、区)扎实有序推进普查各项工作,营造依法普查的浓厚舆论氛围。(市农普办宣传组、综合组、执法检查组牵头)
3.持续开展新媒体宣传(2027年1—5月)。持续做好“泉州统计”“泉州调查”微信公众号四农普专栏的新媒体宣传产品开发制作,积极参与国家统计局“我眼中的四农普”主题摄影大赛和省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组织的各项普查主题宣传活动,展现普查工作实景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敬业奉献的精神风貌。(市农普办宣传组牵头)
(三)数据发布阶段(2027年下半年起)
聚焦普查数据结果和资料开发应用,通过普查公报、数据解读、简明分析等形式,权威系统地做好普查数据解读工作,反映泉州“三农”发展状况。
1.及时发布普查公报。根据普查工作总体安排,在泉州市统计局网站、“泉州统计”“泉州调查”微信公众号发布泉州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系列公报。(市农普办综合组、数据组、业务组、资料组、宣传组,市统计局办公室牵头)
2.开发数据解读产品。配合普查主要成果发布,组织开发普查数据图解、短视频、互动答题H5小程序等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可视化产品,灵活运用互联网向社会各界提供更优质的数据服务,让社会各方更好地理解普查数据、应用普查成果,扩大普查数据影响力。(市农普办宣传组、综合组、数据组、业务组、资料组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