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泉州市局“四措并举”推进工业企业名录库工作
发布日期:2013-12-09浏览:保护视力色:【字体:
政 务 信 息
第251期
(2013年12月9日)
 
 
      今年来,泉州局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办法和调查单位管理认定机制,加快了名录库更新维护,大力夯实工业企业统计基础。
      ——组织有力,落实到“层”。及时将国家、省局名录增减变动工作精神及实施方案传达贯彻到各县(市、区),具体工作落实到乡(镇)一级,向县乡两级统计人员详细解读企业申报新建投产及新上规模所需准备的材料以及申报流程,明确申报条件,严格根据统计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可靠。
      ——部门联动,服务到“点”。首先,通过加强与工商、税务等部门沟通,及时掌握今年新办企业牌照及注册资金情况,全面掌握所有工业企业今年纳税增减变动情况;其次,发挥部门对企业生产经营较为了解的优势,协调各县(市、区)统计、发改、经贸三个部门联合分组到基层了解经济运行情况,并实地走访部分潜力企业,争取支持和配合。同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由街道下派统计员亲自服务到位,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申报材料。
      ——职责明晰,责任到“人”。全面协调专业科室与名录库主管科室,以及市、县两级工作,形成高效的工作机制。定时刷新审批流程图,监测各级各专业审批进度,要求各级各专业完成审批后,及时告知下一审批部门,对于审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逐级告知,及时补充,确保审批过程紧密衔接。
      ——把关严密,锱铢必“究”。一是对于各企业上报的申报材料,我局严把审核关,对每一家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细致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对损益表、纳税申报表的关键指标进行重点审核。经过严格审核,共发现16家企业存在材料不完整、未加盖公章、字迹模糊不清、法人代表未签名等情况,经过逐级反馈并补充材料后,予以审批通过。二是严格把关预计能够达到规模的企业,要求企业提供厂房照片等相关能够体现规模的资料并附带书面说明,必要时进行实地走访。通过审核,对7家以帐面数据推算全年未达到2000万的企业向上级提供相应的情况说明,对3家未达到申报规模的企业,坚决予以退回。截止审批工作结束,泉州市共申报新建投产企业32家、新上规模企业266家、变更20家以及因各种原因出库企业174家。
 

作者:市局 来源:泉州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