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发文部署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来源 :泉州市统计局 时间:2020-01-03 09:3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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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7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泉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泉政文〔2019〕85号),对泉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口发展进入重要转折期,经济发展进入转型升级攻坚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开展此次普查,将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住房等方面的最新情况,既是制定和完善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也为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网点分布、城镇住房供给、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 

  《通知》要求,一是要深化认识,充分领会普查的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确保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力有效推进。二是要明确普查对象、内容及时间安排。明确本次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内容。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三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实行领导负责制。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区要按要求成立普查领导机构,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步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人口普查机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通力协作、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四是统筹预算安排,切实保障普查经费落实到位。强调指出各级普查机构可参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做法,加强与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联合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落实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工作补贴。五是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普查。强调依法普查,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六是要广泛宣传动员,创造宽松调查环境。各级普查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广泛宣传,解除基层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的思想顾虑,争取调查对象的理解和配合,减少调查阻力,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为指导泉州各地扎实有序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泉州市统计局已向市政府专题报告,传达了全国、全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布置会议精神,提出泉州市贯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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