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泉州市统计局 时间:2018-06-21 10:3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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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政办〔201851号)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泉州市统计局         

2018621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统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2018年,泉州市统计局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强化解读、回应关切,注重时效、优化服务,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不断提升统计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政务公开 

  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统计规范性文件,重要统计改革方案、重大统计政策措施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在出台前应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继续推行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及时调整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审慎稳妥公布随机抽查结果。继续全文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办公室、法规科会同各相关科室负责) 

  (二)围绕统计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 

  1.完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信息公开,定期维护更新“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办事指南和“调查表备案”栏目,及时公开经我局审批和备案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综合科负责) 

  2.强化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布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及相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情况。依法认定并通过官方网站公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有关信息。归集整理并向有关部门推送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及有关人员信息,及时了解联合惩戒部门使用统计失信主体信息情况。(法规科负责) 

  3.推动统计制度方法和统计标准公开。按照《国家统计制度方法公开实施方案》,通过官方网站依法依规逐步公开统计制度方法。(综合科会同各相关单位负责)及时公开新制定或修订的统计标准。(综合科负责) 

  4.精心组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信息公开。制定并认真执行《泉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做好普查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通过开设经济普查专题网页,利用统计政务微博、微信,举办统计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经济普查进展,开展广泛宣传。通过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宣传动画、宣传视频、公益广告片、图解和漫画等形式多样的宣传产品,努力营造家喻户晓、依法普查的良好氛围。通过向社会各界和统计系统征集宣传标语和口号、开展宣传月系列活动等,扩大公众参与度。组织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媒体基层行等活动,加强各方合作,讲好普查故事,提升宣传实效。(办公室、普查中心会同各相关科室负责) 

  5.认真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按要求及时公开2018年统计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17年统计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等信息。二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采购公告等信息。(办公室负责) 

  (三)围绕信息发布和部门共享促进数据开放 

  严格按照统计信息发布计划,及时发布统计数据信息,进一步增加发布内容,特别是反映结构转型升级、经济发展新动能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指标数据。按照“深入分析、及时解读、强化引导”原则,坚持月度、季度和年度数据解读工作模式,运用更加丰富翔实的数据,制作丰富多样的图文产品,深入解读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趋势,提升解读的有效性、通俗性和可读性。(综合科会同各相关科室负责)积极建立部门间数据共享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推动部门数据开放共享的办法,加强政府部门间数据交流和统计信息共享。(综合科、办公室会同各相关单位负责)完善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动态更新维护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机制。(普查中心负责)精心编撰《泉州统计年鉴》、《泉州统计手册》、《泉州统计月报》等统计资料。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经济社会领域发展成就,编纂统计分析报告和统计数据资料,并进行网络宣传。(综合科、各相关科室负责) 

  (四)围绕公众关注和需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按时统一规范答复,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的分析研究,定期汇总整理分析,为主动公开统计信息提供参考依据。继续探索依申请公开与统计咨询服务结合办理的新方式,在确保程序规范的同时,根据申请人及申请内容特点,积极与申请人沟通,为申请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服务,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综合科会同各相关科室负责) 

  (五)围绕社会重大关切积极解读回应 

  1.加强政策解读。积极主动做好重要统计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履行 “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主动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各科室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分阶段做好解读工作;注重运用图表图解、视频动画等多媒体方式,提高解读的形象化、通俗化。(综合科、各相关科室负责)加大对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完善统计体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作假,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等重大改革和重点工作的宣传解读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统计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各相关科室负责) 

  2.积极回应舆情。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切实做好重要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数据发布后的舆情监测,特别是密切关注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统计公信力的信息,涉及重大统计突发事件处置的舆情信息等,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分类处置、有效回应。完善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按程序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并发布权威信息。(综合科、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负责) 

  二、着力推进各类公开平台建设 

  (六)不断强化官方网站建设管理 

  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不断提高官方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及时维护更新网站各类信息及“信息公开”专栏,提高发布时效。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灵活设置专栏专题,主动服务统计工作。优化官方网站搜索功能,丰富信息资源,强化办事服务。严格按照《泉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办公室、各相关科室负责)按照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工作要求,加快官方网站相关改造工作。根据《网络安全法》等要求,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办公室负责) 

  (七)坚持用好新媒体平台 

  充分发挥统计政务微博、微信作用,及时配合官方网站做好数据发布、政策解读和互动服务,继续采用图解、动画、漫画、HTML5、视频、音频等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数据解读和统计宣传,不断提高公开实效和服务水平。加强“两微”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和审查把关。(办公室负责) 

  (八)积极打造新闻媒体联动平台 

  创新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方式,更好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提升统计传播力。加强与地方媒体和政务新媒体的沟通交流合作,探索横向跨界联合和系统联动的新方式,打造统计宣传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综合科、办公室负责) 

  (九)持续优化公众咨询互动平台 

  不断拓展“领导信箱”、“统计违法举报”、“失信企业公示信息”等栏目,完善政策咨询平台;不断丰富监督举报、电话咨询热线、数据咨询、留言办理、咨询投诉等互动功能,完善公众互动平台;不断扩展官方网站“统计知识”和“常见问题问答”范围,认真做好“两会”线上线下信息服务,完善主动服务平台;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 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办公室、法规科、综合科负责) 

  三、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后,调整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对照新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统计信息,未公开的应及时公开。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条例》的出台,按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办公室会同各相关科室负责) 

  (十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动态调整更新泉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提高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效率。201812月底前编制完成《泉州市统计局政务公开清单》(办公室会同各相关科室负责) 

  (十二)切实提高组织管理能力水平 

  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坚持领导小组负责人带头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成员单位分工协作,会商解决有关问题的协调工作机制。围绕统计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抓好局机关及统计系统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科室负责)

 

 


 泉州市统计局                                                                                           20186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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