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来源 :泉州市统计局 时间:2021-01-07 21:0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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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泉州市统计局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照国家、省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围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等统计中心任务,结合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强化公开制度建设,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夯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完善公开平台建设,着力强化数据发布和分析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增强统计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 

  一、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网站增设监督保障栏目,发布《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统计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泉统〔202034号),并向社会主动公开。细则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和人员分工,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泉州市统计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政务公开清单、财政预决算和政府采购信息等。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按照《泉州市统计局信息系统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加强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的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息发布责任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大力推行网上办事,完善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指南,并按服务对象、主题分类,便于公众快速获取所需服务。丰富表格下载,全面展现我局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等有关内容。还结合统计工作职能,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泉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促进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运行。 

  二、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不断加强统计信息、分析和调研撰写工作,并及时更新、公开各类统计信息,保证门户网站首页栏目信息2周内更新总量不少于10条,动态要闻类栏目2周内更新信息(含)1次以上。一方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本局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班子成员简历、工作分工;公开本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统计师评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等;做好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和政府采购公开工作。另一方面,按进度公开指标数据。每月中下旬编印《泉州统计月报》(1月除外),并在泉州统计信息网和统计微信上发布;每年1月、4月、7月、10月下旬在泉州统计信息网上发布年度和季度泉州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并适时向主流媒体推送重要指标数据信息和分析;每年3月底前在泉州主流媒体《泉州晚报》上刊发上一年度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每年5月底前编印《泉州统计手册》,并在泉州统计信息网上发布;每年10月底前编印《泉州统计年鉴》,并在泉州统计信息网上发布;根据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的需要适时修订统计月报。 

  三、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工作,及时回应政务舆情 

  我局及时依法依规逐步公开统计法规文件、统计标准和制度方法,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统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开展政策解读。按照“深入分析、及时解读、强化引导”原则,坚持月度、季度和年度数据解读工作模式,运用更加丰富翔实的数据,制作丰富多样的图文产品,深入解读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趋势,提升解读的有效性、通俗性和可读性。加快统计数据的开发和利用,利用日常统计月报、手册、年鉴等统计资料将统计数据信息资料进行实时加工整理编制,实现统计数据价值,更好的为党政领导、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积极开展在线访谈、在线调查、民意调查,及时反馈问题解答、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结果分析,通过门户网站领导信箱、留言板以及统计微信公众号积极回应政务舆情。 

  2020年度我局政策解读子栏目新增政策解读8条,开展在线访谈3期;留言件81件全部办结,统一回复企业问题解答10件;开展3期网上调查,3期民意征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139条,依申请公开18条。暂无上级转发的舆情处置单。 

  “泉州统计”官方微信平台开通至今,粉丝已有1798人,累计推送信息496条,涵盖统计工作、统计数据、统计信息等方面内容,用最直接的方法向广大微民发布最新的统计数据、信息和公告,将与市民的距离缩短至手指到屏幕的距离。目前累计收到“好友”留言39条、消息60余条,多数“好友”对“泉州统计”官方微信平台的开通表示支持,对所推送的信息表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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