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统〔2014〕18号
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办函〔2012〕149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闽政〔2006〕13号)、《福建省地震应急预案》(闽政办〔2013〕113号)、《泉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泉政文〔2005〕64号)、《泉州市地震应急预案》(泉政办〔2013〕263号)要求,经研究制订《泉州市统计局地震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泉州市统计局
2014年4月4日
泉州市统计局地震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与《泉州市地震应急预案》有效衔接,迅速高效地组织、开展抗震救灾等各项应急工作,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办函〔2012〕149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闽政〔2006〕13号)、《福建省地震应急预案》(闽政办〔2013〕113号)、《泉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泉政文〔2005〕64号)、《泉州市地震应急预案》(泉政办〔2013〕263号),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震和区域外发生并对我市造成一定影响,需要泉州市统计局开展应急的地震应对。
1.4工作原则
泉州市统计局地震应急指挥部根据地震灾害级别和地震灾害的影响范围,承担相应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工作。要积极配合各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指挥实施处置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职责。地震灾害发生后,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
2 地震灾害的分级与响应级别
根据《泉州市地震应急预案》,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灾害四个级别。
地震灾害等级标准表
| 地震灾害 等 级 |
分 级 标 准 |
初 判 标 准 |
响应级别 |
|
| 人员死亡(含失踪) |
经济损失占全省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例 |
震 级 |
||
|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
300人以上 |
1%以上 |
6.5级以上 |
国家级 |
| 重大地震灾害 |
50—299人 |
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
6.0级以上--6.5级以下 |
省级 |
| 较大地震灾害 |
10—49人 |
造成较重经济损失 |
5.0级以上--6.0级以下 |
市级 |
| 一般地震灾害 |
10人以下 |
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
4.0级以上--5.0级以下 |
县级 |
3 组织体系及职责
3.1 泉州市统计局地震应急指挥部
泉州市统计局地震应急指挥部是泉州市统计局抗震救灾的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泉州市统计局抗震救灾工作。由泉州市统计局李跃民局长任指挥长,李植聪副局长、黄延聪副调研员任副指挥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颜俊伟任办公室主任。
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下属单位和县级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当接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震情通报后,泉州市统计局地震应急指挥部启动,由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部署会,部署泉州市统计局抗震救灾工作。
泉州市统计局地震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向市人民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本部门掌握的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2)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参与抗震救灾各项工作;
(3)根据本部门实际的职责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4)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
(5)统一指挥完成泉州市统计局所承担的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泉州市统计局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必要时,可召开紧急会议。负责决定派出现场抗震救灾指挥小组,并委托其全权负责现场抗震抢险救灾工作。
泉州市统计局地震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以下相应工作组:分别是抢险救灾组、灾民安置组、次生灾害防御组、后勤保障组、地震灾害统计调查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组。按照各个组的职责分工组建抢险队伍,分别负责抢险救灾与抢险机械配置、鉴定安全民居与设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以安置灾民、评估并预防发生次生灾害和后勤保障。
(1)抢险救灾组
组长:汪江洋
根据市和本局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负责灾区的抢险救灾;组织灾区干部群众进行自救和互救,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调度使用各种救援机械设备实施抢险救灾方案,抢救被埋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防止控制灾害扩大。
(2)灾民安置组
组长:王伟亮
根据市和本局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安置疏散灾民,协助发放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3)次生灾害防御组
组长:胡志强
负责评估、监视、控制因地震可能引起次生灾害的设施,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和蔓延,包括预防危房倒塌、火灾(燃气着火)、燃气爆炸、燃气泄漏、山体滑坡等灾害。
(4)后勤保障组
组长:颜俊伟
负责指挥部财务管理,负责筹备、管理抗震救灾所需各项物资和资金;严格执行抗震救灾专项资金、物资管理办法,管理和使用捐款捐物。
(5)地震灾害统计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组
组长:黄灿煌
根据市和本局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配合市民政局、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统计调查工作。
(6)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组
组长:林郁
根据市和本局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负责评估本部门地震造成损失,参与统计评估全市地震造成的损失情况。
3.2 泉州市统计局现场工作队
根据地震应急处置需要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泉州市统计局地震应急指挥部可派出现场工作队到灾情严重地区,配合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加强事发地县(市、区)相应的抗震救灾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
4 灾情报告
地震灾情报告内容: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等。地震发生后,各级有关部门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地震灾情速报工作程序:
(1)各下属单位和县级部门立即收集本地本单位的地震灾情,汇总上报泉州市统计局地震应急指挥部。
(2)泉州市统计局地震应急指挥部汇总各级各部门信息后上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市地震局,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5 应急响应
5.1 先期应急响应
(1)地震发生后,市人民政府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泉州市统计局地震应急指挥部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通报,迅速按照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先期处置情况。
5.2 指挥、部署及行动
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部署会,先期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1)根据灾情,决定启动相关的工作组;
(2)迅速收集本部门涉及的震情灾情,及时上报;
(3)根据灾情判断和救灾需求,划分若干区域,科学调配本部门资源开展各项抗震救灾工作;
(4)根据本部门职责,迅速统计核算初步救灾需求上报;
(5)按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5.3 应急结束
5.3.1在接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后,泉州市统计局地震应急行动终止。
5.3.2地震应急工作结束后,泉州市统计局地震应急指挥部负责提交本部门抗震救灾工作总结,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6 应急响应措施
各有关单位根据灾情和抗灾救灾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6.1 组织自救互救
立即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同时联系各方面救援力量,抢救被埋压人员。
6.2 履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职责
根据《泉州市地震应急预案》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震情通报和指令,迅速参与抗震救灾各项工作。
(一)有感地震的应急反应。当我市发生有感地震时,迅速启动局抗震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开展有关工作。局抗震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分组立即进入地震应急状态。在局指挥部接到上级指示或必要时,由指挥部办公室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各分组组长,并由分组组长立即通知各组成员赶赴各自岗位,全部到位时间最晚不得超过接到指示后的30分钟。
若无上级指示,其他准备工作同临震应急反应。当接到可能发生更大地震的预报时,指挥部办公室向各分组组长传达指挥部立即进入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的指示。
(二)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当我市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局抗震抢险救灾指挥部立即全面启动,在上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各分组立即赶赴各自岗位,按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组织人力、物力迅速开展地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全部到位时间最晚不得超过接到指示后的30分钟。
1.指挥部办公室迅速汇总本部门震情、灾情,在震后1小时内向上级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险情及已实施的抢险救灾措施,必要时及时提出请求紧急支援的项目和内容。贯彻落实统计局抗震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决策并负责向各组传达抗震救灾任务;协调各组开展地震应急工作;视震情向局指挥部请示派出紧急支援的地点和部门。
2.抢险救灾组迅速开展灾区的抢险救灾。组织灾区干部群众进行自救和互救,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在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及时调整抢救和抢险队伍,使其随时处于临战状态。
3.灾民安置组立即组织精干人员根据市和本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指示,赶赴各处,设置灾民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供灾民和抗震救灾人员居住、使用。同时安置疏散灾民,协助发放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4.次生灾害防御组迅速对重大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评估、监视、控制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和蔓延,包括预防危房倒塌、火灾(燃气着火)、燃气爆炸、燃气泄漏、山体滑坡等灾害,把地震所引发的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5. 地震灾害统计调查组按泉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开展地震灾害统计调查工作,提供统计数据。
6.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组负责评估本部门地震灾害造成损失,按照泉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配合开展损失评估调查。
7 保障措施
7.1应急指挥平台保障
指挥部成员要保持通讯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动,应立即告知指挥部每个成员,确保紧急状态下的通信联络畅通。
7.2宣传、培训与演练
指挥部要加强对预案的演练,以提高临战指挥救援能力。
8 其他地震事件应急
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包括临震应急、强有感地震应急、台湾及台湾海峡强地震应急、海域地震应急、省内地震应急、外省特大地震应急以及地震谣传应急。
当其他地震事件发生后,根据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指示,采取以下相应的应急响应。
8.1 临震应急
当省人民政府发布我市短临地震预报(指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后,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进入临震应急状态。
8.1.1 应急响应
主要应急处置措施:
(1)泉州市统计局抗震抢险救灾指挥部立即召开会议,通报震情,研究布置防震工作;成立和派出防震现场指挥监督小组,协调处理有关事项。
(2)各分组应积极做好抢险救灾的前期准备工作。
(3)泉州市统计局抗震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要在宣传、监督落实防震、避震知识,协助上级宣传部门及时平息地震谣传、误传,保持军心稳定。
8.1.2 临震应急结束
(1)当预报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立即按预案有关规定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临震应急自动结束。
(2)当市人民政府根据预报区和临震应急工作实际,发布终止临震应急的公告,临震应急结束。
8.2省内地震应急
省内地震是指在我市周边设区市发生的、并且波及我市造成人员伤亡或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泉州市统计局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采取相应的地震应急处置措施。
(2)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组织实施对地震灾区的紧急支援。
8.3外省特大地震应急
外省特大地震是指我国大陆地区发生特大地震,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且未对我市造成直接影响的地震。
泉州市统计局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采取相应的地震应急处置措施。
(2)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组织实施对地震灾区的紧急支援。
8.4地震谣传应急
地震谣传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地震谣言、传言,并对社会正常生活、生产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的事件。
泉州市统计局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采取有效措施平息谣传;
(2)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组织力量依法查处造谣者并公布真相,配合市委宣传部、市地震局协助相关地区做好宣传工作,迅速平息地震谣言造成的影响。
当地震谣传已平息,造成的影响已基本消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已恢复正常,终止应急响应。
9 附则
9.1 责任与奖励
泉州市统计局抗震救灾工作实行部门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本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抗震救灾重要情况或者抗震救灾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泉州市统计局制定实施。
9.3 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9.4 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由泉州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9.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抄送:市地震局。
泉州市统计局 2014年4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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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18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