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泉州市统计局 时间:2021-01-07 21:02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我局编制完成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期限从202011日至2020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通过泉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的领导信箱反映(网址:http://tjj.quanzhou.gov.cn/gzcy/ldxx/),或直接与泉州市统计局联系(联系电话:0595-2838559328385561,传真电话:0595-28385501,电子邮箱:qztj_xxgk@163.com,电子版下载网址: http://tjj.quanzhou.gov.cn/xxgk/zfxxgkndbg/,通信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幢四层,邮政编码:36201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泉州市统计局继续深入贯彻《条例》,依照国家、省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围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等统计中心任务,强化公开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继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强化数据发布和分析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统计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进行收费,往年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截至20201231日,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新增信息139条(其中,网站公开139条,政府公报0条),专栏点击量2.60万人次;《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160条(其中,网站公开1154条,政府公报6条),总点击量17.58人次。2020年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233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139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依申请公开文件数34条;不予公开文件数60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共查阅点和其他公开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建立了“稳、固、显”且内容可随时更新的信息公开专栏,设立局长信箱,方便了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统计部门公开信息。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月季度数据、统计报告、人口普查知识,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在泉州市统计局、泉州市档案馆和泉州市图书馆(东海)设立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此外,我局每年还赠送《泉州统计年鉴》给市图书馆方便查阅,不定期通过东南网、泉州网、泉州发布网、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泉州广播电台等各类媒体发布泉州工业经济、财政、金融、房地产等行业运行情况。 

      2020年度主动公开类别、数量、占比情况如下: 

      1.通知公告10条,占比7.19% 

      2.机构设置1条,占比0.72% 

      3.法规和解读4条,占比2.88% 

      4.发展规划2条,占比1.44% 

      5.统计信息72条,占比51.80% 

      6.财政预算决算3条,占比2.16% 

      7.政府采购9条,占比6.47% 

      8.行政权力运行1条,占比0.72% 

      9.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3条,占比2.16% 

      10.工作动态29条,占比20.86% 

      11.人事信息2条,占比1.44% 

      12.其他应公开信息3条,占比2.16%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流程时限,积极办理依申请公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按时统一规范答复,提高工作效率。畅通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 

      2020年度我局共受理18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其中:网上受理18条),历年累计54条。内容涉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数据、人口自然增长率等数据。 

      已答复18件、待答复0件,已答复中“属于已主动公开”5件、“同意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数” 1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按照《泉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泉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和《泉州市统计局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方案》,以及《条例》的各项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并及时将信息同步到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和文件进行全面自查,梳理不予公开事项目录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目录,对发现应当公开而未公开的信息及时由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转为主动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官方网站建设管理。我局将数据中心整合迁移到市政务云平台,达到专业数据中心等级标准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充分发挥网站第一平台的宣传作用,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不断完善充实数据解读栏目,加快统计数据的开发和利用,利用日常统计月报、手册、年鉴等统计资料将统计数据信息资料进行实时加工整理编制,实现统计数据价值,更好的为党政领导、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开通泉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题网站,安排专人对工作进展、普查方案、问题解答等栏目信息编辑、审核,及时更新内容。按照国务院《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增设统计重点工作相关栏目。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检索、排序等功能,完善公开目录,及时维护更新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数据解读、机构职能、人事信息、财务信息及政府采购等相关内容,提高发布质量和时效,促进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运行。 

      二是完善公众咨询相关渠道。我局不断完善“公众参与”栏目功能,加强安全保护,及时作出回复。在线访谈栏目添加在线提问功能,补充更新“常见问题解答”栏目内容,设置网页分享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统计咨询服务。 

      三是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2020年以来,我局积极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提供政务服务,以新媒体的视角更好、更生动地展现官方统计。结合全市统计重点工作,将微信公众号自定义菜单及时调整为统计工作、统计信息、政民互动三个主菜单,新增“七人普”、“我向总理说句话”、“民意征集”、“局长信箱”子菜单,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及时解答广大微信“好友”的提问。按照市府办政务新媒体原则上只保留一个的要求,本年5月注销统计微博,集中精力做强“泉州统计”微信公众号。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局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责任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泉州市统计信息系统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信息公开社会评议监督保障制度,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工作流程,严把统计信息质量关。落实每日值班读网、定期回顾和检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形成了办公室负责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运维管理和政务信息发布、综合科负责统计数据把关、法规科负责统计法律宣传,各科室齐抓共管、有效联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数据咨询类信息,统一由综合科指定专人回复,对政策咨询类信息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回复。还按照《条例》、《泉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促进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运行。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信息公开,指定一名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由办公室牵头,协调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设置栏目对外公布领导分工。结合《泉州市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选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出台了《泉州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水平的暂行规定》,把政务信息、统计分析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我局还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人员力量配比,加强网络安全和统计业务的培训;同时,把电子政务和网站及新媒体建设纳入到我局2020年度工作绩效考评,2020年共投入2.5万元用于网站维保和开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题网站,切实做到机构、制度、人员、经费“四落实”。

      本年度在网站的民意征集栏目开展3期民意征集:关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标语和口号的征集活动、关于工业企业减税降负有什么意见建议、关于统计法治宣传日活动的意见建议征集。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已转给局相关科室并及时反馈受理结果。
      本年度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时,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无责任追究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5

    0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2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859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当前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公权力运行受到监督的形势下,公职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仍有落差,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需要进一步的培训加强。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细致学习新修订《条例》,结合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全方位开展政务宣传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方面要完善我局公开平台,使各类信息精确定位,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意识,夯实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畅度和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公开平台,优化信息公开专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维护公开信息。完善门户网站栏目功能,推进公众互动功能开发,提高服务公众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办函〔202015 号)精神,加强微信公众号的统筹管理,创新信息发布形式,加强交流互动,提升新媒体平台宣传实效,促进统计新媒体与传统新闻宣传的协同发展。 

      (二)进一步提升解读效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进专业数据解读通俗化,实现更加灵活和直观的数据解读形式;增加发布内容,充分展现经济运行中的新亮点、新变化、新特点;积极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疑释惑。尝试对重大指标数据发布开展受众分析,挖掘和把握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增强公开针对性、实效性。按照进度安排,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信息公开。 

      (三)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落实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动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的重要内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根据统一部署,落实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继续加强对统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强化统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网站增设监督保障栏目,发布《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统计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泉统〔202034号),并向社会主动公开。细则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和人员分工,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泉州市统计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政务公开清单、财政预决算和政府采购信息等。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按照《泉州市统计局信息系统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加强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的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息发布责任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大力推行网上办事,完善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指南,并按服务对象、主题分类,便于公众快速获取所需服务。丰富表格下载,全面展现我局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等有关内容。还结合统计工作职能,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泉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促进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运行。 

      (二)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不断加强统计信息、分析和调研撰写工作,并及时更新、公开各类统计信息,保证门户网站首页栏目信息2周内更新总量不少于10条,动态要闻类栏目2周内更新信息(含)1次以上。一方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本局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班子成员简历、工作分工;公开本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统计师评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等;做好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和政府采购公开工作。另一方面,按进度公开指标数据。每月中下旬编印《泉州统计月报》(1月除外),并在泉州统计信息网和统计微信上发布;每年1月、4月、7月、10月下旬在泉州统计信息网上发布年度和季度泉州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并适时向主流媒体推送重要指标数据信息和分析;每年3月底前在泉州主流媒体《泉州晚报》上刊发上一年度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每年5月底前编印《泉州统计手册》,并在泉州统计信息网上发布;每年10月底前编印《泉州统计年鉴》,并在泉州统计信息网上发布;根据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的需要适时修订统计月报。 

      (三)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工作,及时回应政务舆情 

      我局及时依法依规逐步公开统计法规文件、统计标准和制度方法,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统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开展政策解读。按照“深入分析、及时解读、强化引导”原则,坚持月度、季度和年度数据解读工作模式,运用更加丰富翔实的数据,制作丰富多样的图文产品,深入解读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趋势,提升解读的有效性、通俗性和可读性。加快统计数据的开发和利用,利用日常统计月报、手册、年鉴等统计资料将统计数据信息资料进行实时加工整理编制,实现统计数据价值,更好的为党政领导、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积极开展在线访谈、在线调查、民意调查,及时反馈问题解答、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结果分析,通过门户网站领导信箱、留言板以及统计微信公众号积极回应政务舆情。 

      2020年度我局政策解读子栏目新增政策解读8条,开展在线访谈3期;留言件81件全部办结,统一回复企业问题解答10件;开展3期网上调查,3期民意征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139条,依申请公开18条。暂无上级转发的舆情处置单。 

      “泉州统计”官方微信平台开通至今,粉丝已有1798人,累计推送信息496条,涵盖统计工作、统计数据、统计信息等方面内容,用最直接的方法向广大微民发布最新的统计数据、信息和公告,将与市民的距离缩短至手指到屏幕的距离。目前累计收到“好友”留言39条、消息60余条,多数“好友”对“泉州统计”官方微信平台的开通表示支持,对所推送的信息表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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