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泉州市统计局2009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统计局 时间:2009-05-11 10:26

      泉统[2009]25

    各县(市、区)统计局:

        现将《泉州市统计局2009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泉州市统计局   

     

    九年五月十一日

     


    泉州市统计局2009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09年,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稳住大盘、固本培源、项目带动、奋力发展”的部署决策,突出对社会公众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充实公开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统计部门数据资源丰富的优势,不断提高统计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服务的能力

        一、完善制度规范,确保信息公开依法有序推进

        (一)强化保密审查机制建设。加强保密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扎实提高干部职工保密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严格审核信息内容,切实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和违反《统计法》事件的发生,保证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调整完善公开目录、指南。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不断充实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南》和《目录》,规定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科学规范信息目录分类设置,使其更具科学性和操作性。探索试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编制,实施免于公开信息类目和重大决定草案公开的备案制度。

        (三)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与制度。一是推进主动公开信息审核、发布、更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发文时要严格使用内含公开属性意见的公文处理单,同步做好网站维护更新和公开信息送交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的有关安排部署,做好信息公开月度、季度、年度报表工作。二是规范与优化依申请公开处理的工作流程,形成“一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机关绩效考评体系。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检查,重点考核县一级统计部门信息公开的基础工作、制度建设、信息更新、信息报送、网站建设等落实情况,并定期予以公开通报。

        二、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一)继续强化“窗口”科室的服务职能。进一步加强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形式的研究,逐步形成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范。2009年着重提升法制工作、统计教育、统计职称、统计招聘、工作计划、队伍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水平。

        (二)加快推进涉及民生信息公开步伐。重点抓好社会关心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信息公开。结合统计业务实际,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完善居民个人收入统计监测体系,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密切关注国内外重要商品价格变化及其影响,提高有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城镇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城市房屋价格指数等信息发布频率。 

        (三)丰富公开信息解读服务内容。对涉及民生问题、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和重要事项等开展相关解读工作,编写配套的解读材料,探索建立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等解读服务制度,方便公众理解公开信息。

        三、着眼于高效便民,不断创新与拓宽公开渠道

        (一)规范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利用绩效评测的手段加强网站建设,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完善公开信息查阅、检索、网上提交申请等基本功能;加强纵横链接,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二)改进与完善新闻发布工作。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统计新闻发布体系,及时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信息。

        (三)进一步做好统计公报工作。继续办好统计公报,进一步拓宽统计公报的受众面。除每年3月份定期在《泉州晚报》上发布上一年度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外,还要增加大型普查和专项调查的统计公报发布。

        (四)创新统计信息公开形式。逐步完善信息公开手段,通过印制信息公开指南等便民手册、配备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公开形式,方便不同群体的信息查询。

        四、强化基础性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一)完善组织机构,推广典型经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提高内部协同运作能力。加强对全市统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和组织推进。注意抓好试点单位典型经验的总结工作,及时发现和推广各具特色、富有成效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试点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加强业务指导,协同推进工作。一是开展工作交流。通过举办经验交流会、调研考察等形式加强业务交流。二是加强研究分析。认真开展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和情况分析,做好个案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加以分类指导,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加强沟通交流。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大统计系统内信息公开的业务指导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在内容方面上下口径一致,避免上下统计部门之间对同类信息的公开问题采用不同的标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三)加强宣传培训,带动全员参与。加强中层领导干部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办讲座、以会带训等方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着重加强县一级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开展信息公开主体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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