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业务上线有关事项解答 (四)
时间:2024-08-06 10:57 浏览量:
保护视力色:
  一、企业端暂时无法通过“历史数据”菜单查看2024年以前的历史数据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统计年报和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的通知》(国统字〔2023〕88号)的制度修订内容,我局开始使用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登录账号,2024年的数据与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关联。2024年以前的历史数据由原万峰、同方系统导入数据,与企业的9位组织机构代码关联,账号信息不一致,企业暂时无法通过“历史数据”菜单查看往期数据。目前,可在填报页面使用“数据对比”功能查看同期、上期等历史数据。 

  二、标记下发流程 

   

  使用标记功能主要涉及三个步骤:一是下发标记。统计机构进行数据查询时,筛选出可能存在数据异常的调查对象,创建标记并下发,同时执行验收不通过操作将标记下发给调查对象或下级统计机构。二是反馈标记。若标记下发给调查对象,调查对象按照标记复核、修改数据并反馈标记说明;若标记下发给下级机构,下级机构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反馈标记说明。三是认可标记。标记创建人员对反馈的标记进行判定,做认可与否的操作。 

  三、各级自建审核公式 

  各级自建审核公式功能已完成开发。数据上报期间,发现部分统计人员不熟悉公式编写规则,自建审核公式存在问题,导致当地企业无法上报,也引发系统性能大幅下降;同时,个别地区自建的审核公式有明显的倾向性,且未上报各专业审定。现已将该功能停用,并删除省级以下自建的审核公式后续,将会同各专业司(中心)研究自建审核公式的业务流程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