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关于共同做好单位核查工作的通知》精神,9月13日下午,市经普办组织市编办、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的经普联络员研究探讨共同做好单位核查工作的相关事宜。会议由市经普办主任施能宗主持。
会上,施主任简要介绍目前国家、省、市各级经普情况,指出单位核查是一项基本的、重要的工作,而本次普查采用PDA技术,需要将单位名录库、结合电子地图加载到PDA中,所以做好单位核查和名录库建设就更加重要。并希望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把经普工作当成共同的责任,同心协力推动经普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联络员的作用,各部门,特别是编办和民政部门,要按时间节点报送名录库资料,做好经普相关资料收集工作;要多联系、多沟通,及时通报经普的新情况、新动态;要稳定联络员队伍,保障经普工作良好衔接。
会议还就通知文件中的要求和规定以及专业表格做了充分讨论,并就一经普和二经普中有关名录库建设的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做了简要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