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核查是经济普查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准确确定普查对象总体,规范各类普查报表实施范围,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为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核查工作,及时了解各地单位核查工作进度,泉州市建立经济普查单位核查周报制度,从2013年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在每周五下午下班前,上报本辖区的单位核查工作情况。周报的主要内容有: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和工作情况、单位核查的总进度、主要行业单位核查动态、“四上”单位核查情况等。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经普办严格按照《福建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核查方案》要求,倒计时制订工作计划,严格遵照核查实施步骤,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第三全国经济普查核查工作,并及时上报单位核查周报表和工作报告。泉州市通过单位核查周报制度,及时掌握全市单位核查工作情况,迅速解决单位核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即时推广单位核查先进工作经验,有力地推动经济普查单位核查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