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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09-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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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查登记过程中,有些单位填报的组织机构代码和单位名称与单位清查时填报的信息不一致,如将临时码改为正式码,重码单位重新赋码,将不规范的单位名称改为规范的名称等。为了建立普查库与单位清查库的正确对应关系,了解清查结果与普查登记的关系,请各地在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时以EXCEL格式记录此类信息变动情况(无变动不用记录)。记录内容为:原组织机构代码、原单位名称、现组织机构代码、现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6位行政区划代码。该记录文件在普查数据上报时一并逐级合并上报。
作者:泉州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 来源:泉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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