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德化县具有“小县大城关”发展特点,乡镇大量村民为了方便子女就学,响应户籍城镇化提升政策号召,在城关浔中镇、龙浔镇购房并将农村户口迁入相应的社区(不涉农),在县城不从事农业以陶瓷厂务工为主,但原籍所在农村仍保留耕地、林地权属,存在人户在城关社区、农业资源在农村的情况。该类型人员如何清查、登记?
答:在权属所在地的村通过“以地找户、以设施找户”的方式开展清查。无论权属耕地、林地是否流转,都需要在村里进行清查,同时在常住地也需进行清查。
第一种情况,如果权属耕地、林地是自己经营的,属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非常住户(清查表04选2,07选是,09选是),在本村没有居住地的参照外来经营户处理装入“999”虚拟建筑物,在常住地属于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常住户(清查表04选1,07选是,09选否)。在村里、常住地均要登记。
第二种情况,如果权属属于自己但是土地已经流转出去了,村里属于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非常住户(清查表04选2,07选否,09选否),在常住地属于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常住户(清查表04选1,07选否,09选否)。村里不用登记,常住地要登记。
问题二:户口和常住均在城关的居民(包括公职人员),没有耕地,但是农村老家有集体的公益林或者生态林可以分红,这部分人是否是普查对象,如果是如何开展清查、登记?
答:有集体的公益林或者生态林可以分红就相当于有在村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属于普查对象。
农村老家根据公益林或者生态林分红信息开展清查。若农村还有关联住户(父母等)可并入该户作为住户成员在村里登记,属于农村家庭住户成员,原则上在常住社区需要填写一张清查表(不用登记),并在农村关联的住户那里填写备注情况,注明有哪位住户成员是在外村,以免住户成员遗漏。
若这户已经分家,农村没有可关联住户,参照问题一第一种情形处理。
问题三:城郊耕地多层流转承包应该如何登记?浔中镇龙翰村将城郊连片区域的土地集中打包对外承包给A,承包方经过二次或多次转租,最终由跨乡镇耕种的居民承租。这种情况是否只要普查耕地权属方、最终的承租方,承包方A以及其他中间转租方没有直接从事农业无需普查?
答:通过“以地找户、以设施找户”的方式开展清查,权属户和最终承租方都需要针对这块土地在本村开展清查。权属户针对这块土地不用登记。最终承租方需要针对这块土地在本村登记。其他中间转租方,针对这块土地不需要清查,也不需要登记。建议普查员在清查过程中针对这块地的流转情况进行询问,明确最终承租方,同时要避免中间转租方进行重复清查、登记。
问题四:失地农民如何登记?宝美村、丁溪村等村居的农民,耕地被国家依法征收,享受征地补贴,仍属于农村户籍。有的村民有剩余零星耕地,有的名下已经完全没有耕地,分别如何清查、登记?
答:户籍在农村或者居住在农村的户,不论名下是否有耕地、是否零星从事农业,均需开展清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