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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2浏览:保护视力色:【字体:

闽农普办〔2016〕9号

各市、县(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省直各有关部门及各主要新闻单位:

国务院决定于2016年进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一项重要的政府行政行为,是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一件大事。为了确保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国农普办字〔2016〕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业普查的宣传工作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2015年党中央又做出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战略部署。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正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冲刺阶段之际,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做好我省的农业普查工作,为省委和省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各项社会经济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对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农业现代化、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业普查涉及面广、任务重、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做好宣传工作是保证农业普查顺利进行的关键。各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提高对普查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广泛深入地开展思想动员和组织动员,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动员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和重点是,要依据《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国发〔2015〕34号)和省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15〕45号)精神,在广大干部和群众中广泛宣传普查的意义、目的、方法和内容,使更多的人了解农业普查和关心农业普查,认识农业普查的重要性,积极支持和配合搞好普查。要通过深入的宣传动员,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搞好农业普查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普查中的困难与问题;通过宣传动员,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普查结果对提高部门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性,并按照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与普查机构共同做好普查工作;通过宣传动员,教育广大普查人员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开展农业普查;要广泛宣传,农业普查取得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个人和商业秘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通过宣传动员,使全省770多万个农户、19多万个规模农业户、近4万个农业经营单位以及所有乡、村等每个普查对象都能够清楚地了解按时、如实地填报农业普查资料是应尽的法定义务,从而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

三、宣传动员的阶段安排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要结合各个阶段的任务和特点,及时启动,逐步升温,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

(一)普查准备阶段(2016年)。集中宣传开展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及实施方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普查工作的总体部署,报道普查重大活动;宣传各级政府普查机构在普查中的作用、普查人员在普查工作中的责任,普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等。12月份,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开展农业普查宣传月和宣传周活动,逐步将社会宣传动员工作推向高潮。

(二)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阶段(2017年1月—5月)。在继续宣传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应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做好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依法申报普查数据的宣传;宣传报道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普查登记工作的情况;宣传报道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对于在普查中查实的违法违纪案件,以一定方式予以公开。

(三)资料发布与开发应用阶段(2017年6月—12月)。发布普查的主要数据和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成果,广泛宣传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的成果和取得的重大成就,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普查资料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四、宣传动员的组织领导

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由各级党委宣传部和各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协调。县级及县级以上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抓紧组建宣传组,可由当地党委宣传部门抽调骨干具体负责这次农业普查的宣传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地、本部门的宣传动员工作。

各级宣传部门要把农业普查作为加强党对农业和农村政策宣传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要根据普查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出宣传工作计划。要积极组织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到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广泛深入地开展农业普查的宣传活动,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各新闻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策划,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客观报道普查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正确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级普查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协作。要善于抓住普查各个时期的宣传特点与重点,提出各阶段的宣传内容,安排不拘一格、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让新闻媒体更好地围绕各阶段主题展开宣传。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城乡基层组织,要采取具体措施,通过设立户外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口号、开展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也要充分发挥互联网、信息化宣传的影响力。整个宣传活动要求真务实,讲求实效性,增强针对性,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最大限度地开展社会宣传动员,为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规划

          2.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标语口号

 

                        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规划

 

福建省农业普查宣传工作主要任务与时间节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2016年4-5月,拟订和下发宣传工作通知及规划。

二、2016年5-8月,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日报东南网联合组织开展农业普查志愿者活动。

三、2016年6-9月,省委宣传部、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召开省主要新闻单位负责人座谈会以及全省农业普查宣传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宣传任务安排。

四、2016年6月-11月 ,制作和下发 各种宣传物品。

五、2016年9-11月 ,举办全省农业普查知识竞赛。

六、2016年12月 ,大张旗鼓地开展农业普查宣传月活动,举办农业普查宣传月的启动仪式,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农业普查一堂课”活动,发送《致农业普查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发表农业普查的社论或评论员文章,发布农业普查公告,刊发省和地方主管领导访谈录。 

七、2016年9月-2017年5月,有关媒体开辟农业普查宣传专栏,介绍农业普查目的、意义以及有关政策要求。组织新闻媒体报道农业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深入基层报道各地普查情况, 宣传农业普查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对农业普查登记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曝光。

八、2017年1月 请省领导到普查登记现场检查普查登记情况,并看望普查工作人员。

九、2017年6月-2018年,召开农业普查新闻发布会,发布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和专题分析文章,宣传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状况与成就,宣传农村建设情况。

具体宣传活动全省分四个层面进行展开。

一、省级

(一)报刊宣传

福建日报等省级有关报刊主要宣传安排如下:

2016年1月—11月。报道全省普查工作会议、全省性重大活动,农业普查准备工作和先期开展的遥感测量工作、普查动员、培训、摸底等方面的动态消息。

2016年12月。开展农业普查“宣传月”活动。开辟农业普查专栏,宣传普查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报道动态消息;刊登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就农业普查答记者问;刊登发布农业普查公告;刊登《致农业普查调查对象的一封信》; 刊登农业普查的社论或评论员文章。

2017年1月—5月。报道现场登记、数据处理工作情况,宣传农业普查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及事迹,对普查登记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2017年6月-2018年。分批次发布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和专题分析文章。

(二)广播宣传

福建广播影视集团广播频率主要宣传安排如下:

2016年1月—11月。报道全省普查工作会议、全省性重大活动,农业普查准备工作和普查动员、培训、摸底等方面的动态消息,适时在新闻节目前后播发农业普查公益宣传广告和标语口号。

2016年6月始,开辟农业普查专栏、宣传普查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报道动态消息。

2016年12月。开展农业普查“宣传月”活动,播报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就农业普查答记者问;在新闻节目前后播报农业普查宣传公益广告和标语口号;播报农业普查公告;播报《致农业普查调查对象的一封信》; 播报农业普查的社论或评论员文章。

2017年1月—5月。继续播报农业普查宣传公益广告和标语口号,报道各地普查现场登记情况、数据录入和审核处理工作;报道工作进展和成绩,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披露普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推广各地典型经验和有效措施。

2017年6月—2018年。发布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和专题分析文章,宣传经济建设成就。

(三)电视宣传

福建广播影视集团相关频道和节目主要宣传安排如下:

2016年1月—11月。报道全省普查工作会议、全省性重大活动,农业普查准备工作和普查动员、培训、摸底等方面的动态消息,在相关频道重要时段播放农业普查公益广告、标语口号和滚动字幕。

2016年12月。开展农业普查“宣传月”活动。在“宣传月”时期,在黄金时段加大播放农业普查公益广告、标语口号和滚动字幕的频率。开辟农业普查专栏,宣传普查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报道动态消息;播报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就农业普查答记者问;播报农业普查公告;播报《致农业普查调查对象的一封信》;播报农业普查的社论或评论员文章。

2017年1-5月。继续在黄金时段播发农业普查公益广告、标语口号和滚动字幕,跟踪报道各地普查现场登记情况,报道数据录入和审核处 理工作,报道工作进展和成绩,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披露普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推广各地的典型经验和有效措施。

2017年6月-2018年。发布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宣传经济建设成就。

(四)网络宣传

在省政府门户网、政务内网、东南新闻网、福建热线、福建之窗及各地统计信息网和党政网开辟农业普查专栏。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2016年1月—11月。宣传农业普查知识;适时报道农业普查工作动态和消息;制作发布农业普查公益广告和标语口号。

2016年5月-2017年3月。在全省各大院校组织开展农业普查志愿者活动,组建大学生社会实践队,奔赴原籍各普查点。既起到普查宣传员的作用,又可部分充实基层普查队伍。

2016年12月。开展农业普查“宣传月”活动。继续报道各地农业普查工作动态和消息,制作发布农业普查公益广告和标语口号。

2017年1-5月。跟踪报道各地普查现场登记情况,报道数据录入和审核处 理工作,报道工作进展和成绩,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披露普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推广各地的典型经验和有效措施。

2017年6月-2018年。发布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宣传经济建设成就。

(五)日历年画宣传

2016年8-11月,省农业普查办公室设计印制农业普查宣传画,发送到县级普查机构,在城市主要街道、农村集镇、企事业单位和农村代表户进行张贴。

(六)部门宣传

从2016年10月起,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尤其是涉农部门要结合“科技下乡”“卫生下乡”和“农技推广”等活动,在本部门内部刊物和网页及对管理对象发送的资料中,开辟专版或栏目,宣传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对象范围、普查内容、时间安排、法律法规及要求;及时报道本系统农业普查工作动态和消息,宣传先进人物及其先进事迹,推广各地的典型经验和措施。

2016年11月,农业普查清查摸底和2007年1月—3月正式普查登记期间,各地通信公司(移动、联通、电信)可通过短信平台向手机用户发送普查知识和涉及农业普查方面的短信息。

二、设区市级

各设区市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安排、宣传内容等与省级同步。

三、县(市、区)级

(一)广播及电视宣传

各县(市、区)广播、电视宣传安排、宣传内容等与市级以上同步。

(二)宣传车

各县(市、区)农业普查办公室在2016年12月农业普查“宣传月”活动期间,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宣传车巡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宣传。重点宣传普查的目的意义、普查对象范围、普查内容、《统计法》、《福建省统计管理条例》以及普查对象如何配合普查工作等。

(三)公共交通设施宣传

2016年10—12月。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在政府公务车辆、社会营运车辆张贴农业普查公益广告进行宣传。

(四)文艺宣传

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组织业余文艺宣传活动,利用各级文化站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当地戏剧、曲艺、歌舞、小品和相声表演等,宣传农业普查工作。

(五)其他宣传

1.2016年12月底前,县(市、区)农业普查办公室将《致农业普查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发至所有被调查对象,使农业普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农口部门要结合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等宣传活动,宣传农业普查有关知识。 

3.县(市、区)农业普查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并与县(市、区)教育局衔接,举办乡镇“农业普查中小学生一堂课” 。 

各地还可结合当地传统习惯和节庆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四、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级

(一)运用乡村广播宣传。2016年11月底前,每周广播2次;2016年12月 “宣传月”活动和正式普查登记期间,每天至少广播1次。

(二)乡镇政府设专门橱窗进行农业普查小知识等专题宣传。

(三)乡镇党委政府所在地制作不低于1幅的简易农业普查路牌平面宣传公益广告。

(四)2016年12月底前,以村为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在房前屋后书写不低于10幅的农业普查宣传标语。

(五)组织驻乡镇(办事处)机关、学校、医院办板(墙)报。主要宣传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对象范围、普查内容、时间进度安排、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普查对象如何配合普查等。

(六)各乡(镇)要在“农业普查宣传月”中,设立农业普查宣传咨询站、启动农业普查宣传车散发《致农业普查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宣传农业普查法律法规及相关农业普查知识及农业普查的重大活动。    


 

附件2

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标语口号

 

1.农业普查,福到农家

2.农普进农家,利国又利家

3.普查三农,聚焦三农,情系三农

4.搞好农业普查,“数”说三农实情

5.农业普查,把脉农情,惠及民生

6.农业普查惠万家,如实填报莫出岔

7.脱贫致富奔小康,农业普查来帮忙

8.农业普查利万家,提供信息靠大家

9.农事国事天下事,农业普查是大事

10.“农”缩中国乡村美,“普”写山水田园歌

11.农业普查家家参与,农村发展户户得益

12.农业普查知根知底,农村发展有理有据

13.如实申报是你的义务,真实普查是我的责任

14.数猪数牛数鸡鸭数出农家朝气,计果计菜计田地计出农业根基

15.可读可耕,编成一部丰收卷;精盘精点,绘出三农富裕图


作者:市农普办 来源:福建省农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