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农普办〔2017〕1号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普办:
根据省农普办要求,为按时按质推进和完成农普入户登记工作,确保我市农普入户登记整体工作进度和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农普办必须于2017年2月20日前完成所有入户登记(即纸质报表的填报工作),2017年3月10日前完成入户登记数据在PDA的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
二.建立入户登记进度周报制度,各地农普办必须于每周五下午3点前上报入户登记进度表及相关质量问题说明。
三.3月上旬,市农普办将组成督导组,对各地入户登记情况进行督导。
四.各地应按照省农普办制定的《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现场登记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建立层层分片挂钩责任制,确保入户登记数据质量。
附件1:入户登记进度周报表
泉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