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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4浏览:保护视力色:【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及省部属驻泉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泉政〔2025〕2号)文件精神及工作需要,经批准,现刻制“泉州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泉州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各壹枚,自发文之日起启用,特此通知。

  新印模:

   

  泉州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2025年9月4日


来源:泉州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