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口普查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08浏览:保护视力色:【字体:
泉州市人民政府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口普查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
 
泉人普办〔2010〕3号
 
各县(市、区)人口普查办公室:
  为了制定切实可行的福建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省人普办决定开展“六普”调研工作。根据省办要求,我市结合实际主要针对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两员”选调、如何做好摸底、入户登记工作、流动人口普查、各阶段质量控制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人普办拟定了六个调研题目,给每个县(市、区)选取了一至二个调研题目。其中第二和第四个调研题目系省办确定的我市调研项目,届时省办将赴泉调研,请承办第二和第四个调研课题的县(市、区),做好调研相关工作,迎接省办指导。
  二、各县(市、区)调研工作完成后,要形成调研报告。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与有关部门共同商讨。针对具体问题与困难,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有关普查政策方面的建议要做到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又符合本地的客观实际,以切实解决普查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各县(市、区)人口普办于5月5日前将调研报告上报市人普办。
  
  附件:“六普”调研题目及各县(市、区)分工
 
 
 
                                         二○一○年四月七日
 
 
 
 
附件:
 
六普 调研题目及各县(市、区)分工
 
   一、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以及普查资料的装运管理问题。
  承办单位:永春县、德化县
   二、部门资料的收集利用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配方法、补贴标准。
  承办单位:鲤城区、惠安县
   三、如何做好清查摸底和入户登记工作。
  承办单位:石狮市、洛江区
   四、流动人口、水上人口登记问题
  承办单位:晋江市、泉港区
   五、  如何查准出生、死亡人口。
  承办单位:安溪县、丰泽区
   六、普查各阶段质量控制的内容及其工作重点。
  承办单位:南安市

作者:人口普查 来源:泉州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