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党组专题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来源 :泉州市统计局 时间:2024-10-22 17:1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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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1日,我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傅少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统计法》的修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笃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对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科室(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刻认识《统计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把贯彻实施新修改《统计法》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统计改革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全面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筑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可靠有效的统计服务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启动新修改《统计法》的贯彻落实。各级统计部门和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统计法治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系统谋划、上下联动,推动新修改《统计法》学习贯彻见行见效。要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的领导责任、第一责任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从严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持续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闭环落实纪法衔接,健全完善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约束,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走深走实。 

  会议要求,要加强学习宣传,准确把握新修改《统计法》的核心要义。各科室(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作为统计工作长期的重要内容,深入领会和掌握《统计法》的主要内容、立法原意和主旨要义,进一步增强统计法治意识,依法履行职责、践行职业操守,真正把统计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实际行动担负起维护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职责使命。要聚焦重点内容、注重方式方法,分分类抓好领导干部、政府统计机构和部门统计机构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等统计工作各方参与者的学法宣法,努力营造《统计法》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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