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统计生态环境日趋净化,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提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传达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精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培训会等形式,强化对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的再学习、再深化、再认识,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统计能力。二是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将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基本知识列入市委党校第37期中青年干部、市社会主义学院第21期党外科级干部进修班培训课程,督促各地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提高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泉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要求,局党组坚决扛起统计法治建设主体职责,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系统观念谋划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积极推动统计法治与调查业务协同发展,充分发挥法治在统计调查工作中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局主要负责人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科学部署推动统计法治工作,协调解决法治工作难题,确保全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三)全面提升统计执法监督质效。一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专项执法检查和问题线索核查等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支持各地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依规依纪依法追究企业和责任人相关责任。二是常态实施统计约谈。制定《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办法》,对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有关县(市、区)进行约谈提醒,压紧压实各地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三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召开全市防治统计造假警示教育会,通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筑牢全市统计系统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四是推进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措施,协同市委组织部对各县(市、区)2023年度依法统计工作进行考核。
(四)加速推进统计法治基础建设。一是不断完善统计体系。接续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统计体系的实施意见》,致力于推动统计系统队伍建设、制度完善、经费保障、业务培训、程序规范等基层基础工作,打造能够适应统计现代化改革要求的基层干部队伍。二是全面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督促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纠治。三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办福建省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联合丰泽、晋江、南安、安溪等县(市、区)开展大型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和微信公众号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有奖问答,“线上+线下”织密普法宣传网。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统计普法宣教形式与新媒体融合要进一步走深走实,统计法治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执法力量仍偏薄弱,统计执法的能力水平和素质有待加强。
三、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聚焦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重点内容、注重方式方法,分层分类做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厚植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理念。深入开展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迅速掀起学法普法热潮,努力营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深入推进统计领域法治建设。构建统计法治监督体系,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完善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监督质效。
(三)坚持统计法治基础建设。落深落细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统计体系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完善统计体系、提升业务能力、健全法治基础,逐步构建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统计工作体系。
(四)加强统计执法监督能力建设。注重统计执法专业化建设,鼓励引导统计人员积极报考执法证,不断充实全市统计执法人才库。积极选派执法骨干参与国家、省统计督察、执法检查和统计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