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3-0100-2024-00055
    • 备注/文号:泉统〔2024〕6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01
    • 内容概述: 泉州市统计局2024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
    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统计局 时间:2024-08-01 17:22
                                                                                                                                               泉统〔2024〕62 

    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我局2024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严格贯彻执行。 

      

      

                         泉州市统计局          

      2024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统计局2024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泉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度泉州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效综〔2024〕2号)、《泉州市直机关政府系列绩效目标考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泉州市直机关政府系列和部分省部属驻泉单位绩效目标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直政府绩效办〔2024〕2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各项工作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大力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深入实施“抓项目、促发展”系列专项行动,聚焦重点任务,通过绩效评估,强化实绩导向,高效履行统计监督职能,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持续提升监测分析水平,为奋力建设21世纪“海丝名城”,在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中走前头、作表率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二、组织领导

      局机关绩效评估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成立局机关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傅少明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绩效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颜俊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其余处级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职能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局机关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我局绩效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方案、实施评估等日常工作。

      三、评估对象

      泉州市统计局作为泉州市绩效考评第三系列一级考评单位,纳入2024年度泉州市绩效考评参评单位。

      四、考评内容及分值

      考核指标包含职能工作目标、行政能力目标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平安建设成效,目标考评总分100分,具体指标详见附件。

      (一)职能工作目标(68分)。职能工作目标确定一级指标17个(其中重点工作目标11个,常规工作目标6个),二级指标38个。重点工作目标主要是我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包括2024年市委工作要点、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贯彻落实不断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勇当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主力军的意见任务分工、泉州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省对市绩效考核指标数据采集等工作。常规工作目标主要是根据我局“三定”方案中法定工作职责确定的目标内容。

      (二)行政能力目标(20分)。行政能力目标确定一级指标19个,包括从严治党、依法履职和机关效能三方面内容。

      (三)精神文明建设成效(6分)。主要考核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四)平安建设工作成效(6分)。主要考核我局平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五、组织实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局绩效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直政府绩效办部署要求,组织起草《泉州市统计局2024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牵头制定《泉州市统计局2024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泉州市统计局2024年度绩效目标考评表》,参与市直政府系列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同组互审,按规定做好绩效评估工作方案报批和印发工作。

      (二)推进任务落实。各责任科室(单位)对照绩效目标任务,合理制定工作计划,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绩效指标进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动态分析,确保各项绩效指标任务全面落实。

      (三)开展总结自评。各责任科室(单位)必须协同协作,形成合力,高效履职,在2024年12月底前梳理汇总全年工作成果,全面总结2024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并于2025年1月上旬将总结材料报送局绩效办。局绩效办对各责任科室(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年度绩效自评总结报告初稿。

      (四)做好考评迎检。局绩效办组织相关人员,参照评分标准,对年度目标的完成情况逐项评分,确定等级,形成年度绩效自评总结报告,经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市直政府绩效办,同时牵头做好同组互评和实地考评台账整理和迎检工作。

      (五)落实整改提升。考评后,局绩效办要会同各责任科室(单位)认真分析考核评议结果,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绩效考评任务圆满完成,不断提高绩效评估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责任科室(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绩效考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绩效评估作为推进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统计事业发展,促进规范管理、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的重要抓手,落细落实工作措施,全力做好我局2024年度绩效评估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单位)负责人具体抓的责任落实体系,确保绩效评估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强化管理,严肃问效。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提升办事服务效能。组织开展内部绩效考评,将内部绩效考评结果作为科室(单位)及个人结果运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形成注重实干实效的干事创业氛围,扎实推动我市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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