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统计局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政办〔2018〕51号)和文件办理通知单(编号:2018XXGK0013)关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要求,我局编制完成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通过泉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泉州市统计局联系(联系电话:0595-28385593、28385561,传真电话:0595-28385501,电子邮箱:tjj_xxgk@fjqz.gov.cn,电子版下载网址:http://tjj.quanzhou.gov.cn/,通信地址:泉州市政府东海行政中心6号楼6层,邮政编码:362018。)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泉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深入贯彻《条例》,依照国家、省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围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等统计中心任务,强化公开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继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增信息159条,专栏点击量2.65万人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871条,总点击量12.47万人次。2018年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244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159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依申请公开文件数48条;不予公开文件数37条。
(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根据泉政办〔2018〕51 号文的要求,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开设相应的政务公开栏目,对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及时分解,逐一落实。
一是出台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方案,完善网上办事。2018年4月23日我局出台《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泉统〔2018〕22号);6月21日出台《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泉统〔2018〕36号);7月11日出台《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政务公开清单的通知》(泉统〔2018〕39号),清单共9大项,分24个子项,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和人员分工。大力推行网上办事,完善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指南,并按服务对象、主题分类,便于公众快速获取所需服务。结合统计工作职能,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丰富表格下载,全面展现我局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等有关内容。
二是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参照《国家统计制度方法公开实施方案》,及时在门户网站依法依规逐步公开统计制度方法和统计标准。按照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统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图文并茂、视频报道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并按进度及时更新、公开各类统计信息,保证在信息产生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发布,门户网站首页栏目信息2周内更新总量不少于10条,动态要闻类栏目2周内更新信息(含)1次以上,大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按照“深入分析、及时解读、强化引导”原则,坚持月度、季度和年度数据解读工作模式,运用更加丰富翔实的数据,制作丰富多样的图文产品,深入解读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趋势,提升解读的有效性、通俗性和可读性。继续加大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2017年泉州市统计局部门决算说明、2018年泉州市统计局部门预算说明、2017年项目经费和“三公”经费。通过向社会各界和统计系统征集宣传标语和口号、开展网上调查等,扩大公众参与度。
(三)公开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局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网站信息发布责任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泉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信息公开社会评议监督保障制度,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工作流程,严把统计信息质量关。落实每日值班读网、定期回顾和检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形成了办公室负责网站运维管理和政务信息审批、综合科负责统计数据把关、法规科负责统计法律宣传,各科室齐抓共管、有效联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同时,把政务微博、微信管理纳入局机关日常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发布,由综合科、办公室审核把关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权威、准确;对数据咨询类信息,统一由综合科指定专人回复,对政策咨询类信息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回复。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泉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制度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促进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运行。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日常性工作。为确保规范有序、积极稳妥地推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按照市政府和档案馆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统计信息、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报送、统计报表、年度报告、工作信息交流、规划计划等工作;优化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高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化、标准化程度。同时,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与协同。按照任务分工完成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平台”专栏和“网上行政执法大厅”信息栏目的更新维护,做到统计网站在线办事项目内容、报送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的内容相一致。我局还指定专人每月在统计微博和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月度数据、统计分析和统计要闻等信息,每天及时处理回应微博、微信用户提出的评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了统计影响力。
(四)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2018年以来,我局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网站建设,由办公室牵头,协调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设置栏目对外公布领导分工。结合《泉州市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选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出台了《泉州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水平的暂行规定》,把政务信息、统计分析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我局还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人员力量配比,加强计算机知识和统计业务的培训;同时,把网站建设纳入到我局2018年度工作绩效考评,2018年共投入1万元用于开发第四次经济普查二级网站,切实做到机构、制度、人员、经费“四落实”。
(五)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不断激发网站活力,突出特色服务功能。网站以主要板块为依托,重点强化了数据发布、信息发布、政务公开、网上服务、网上办事与统计宣传六大功能。完善了网站专栏的专题信息,链接了国家统计局及各省市统计网站及国务院信息,扩大了信息的发布量,使网站发布的内容更为全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并及时将信息同步到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完善“组织机构”、“财政资金”和“行政权力运行”专栏,更便于社会公众了解统计职能,提高公开透明度;完善网上办事和依申请公开栏目,及时反馈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结果分析。增设网上违法和有害信息举报专区,并将原有的在线访谈、在线调查、问题解答、留言板、领导信箱、咨询投诉、纪检监察举报箱、统计微博、微信等互动栏目整合起来,形成统一的网上互动服务平台。
数据发布方面,开辟特色专栏,集中展示“进度数据”、“年度数据”、“统计分析”、“统计公报”和“数据解读”专题。制作网页版“泉州统计年鉴2018”并公开上网发布,实时更新进度统计数据和信息分析;信息发布方面,统计网站每周都有新的内容更新,信息发布频率明显加快。我们还注意转载上级的有关精神,来充实丰富网站内容。结合推进民营经济“二次创业”活动、深化“1263”工作机制、开展“两学一做”等主题实践,我局加紧“问题解答”、“指标解释”、“统计分析”、“经济普查”、“留言板”、“机关党建”等专栏维护;政务公开方面,出台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通过图文并茂、视频报道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和政府采购信息;网上服务方面,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积极开展在线访谈、在线调查、民意调查。还进一步完善数据信息检索模块,及时办理回复“领导信箱”、“留言咨询”等板块咨询内容;网上办事方面,在完善网上办事栏目的基础上,还优化了“便民查询”、“表格下载服务”、“统计代码查询” “办事结果反馈”、“办事导航”、“调查表备案”等快速导航栏目,方便用户根据自己的需要快速定位统计服务;统计宣传方面,我们将经济普查的链接放在醒目位置,加快视频和图片新闻更新频率,增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能力,以新媒体的视角更好地、更加生动地展现官方统计。
截至2018年12月底,2018年我局门户网站总访问量达209万人次,平均日访问量5726人次,社会效应显著。
二是加强新媒体应用。我局充分利用微博、微信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紧盯互动功能建设,通过微博、微信交互工具完成与用户的互动,建立起常态化的政民互动工作机制。结合全市统计重点工作,在“泉州统计”官方认证新浪微博和“泉州统计”微信公众平台上开辟了统计信息、统计数据、统计工作三个栏目,第一时间发布权威统计信息,及时解答广大微信、微博“好友”的提问。“泉州统计”官方微信平台开通至今,粉丝已有近千人,累计推送信息207条,涵盖统计工作、统计数据、统计信息等方面内容,用最直接的方法向广大微民发布最新的统计数据、信息和公告,将我局与市民的距离缩短至手指到屏幕的距离。目前累计收到“好友”提问或发言信息50余条,多数“好友”对“泉州统计”官方微信平台的开通表示支持,对所推送的信息表示欢迎。“泉州统计”官方微博平台开通至今,也有粉丝近400人,累计推送信息307条,收到提问或发言信息30余条。
三是优化公开方式与环境。我局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不断提高官方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及时维护更新网站各类信息及“信息公开”专栏,提高发布时效。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灵活设置专栏专题,主动服务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政务微博、微信作用,采用图解、动画、漫画、HTML5、视频、音频等多种形式及时配合门户网站做好数据发布、政策解读和互动服务,不断提高公开实效和服务水平。加强“两微”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和审查把关,持续优化公众咨询互动平台。精心编撰《泉州统计年鉴》、《泉州统计手册》、《泉州统计月报》等统计资料,并于20个工作日内将纸介质送到泉州市档案馆,方便市民查阅;通过东南网、泉州网、泉州电视台、泉州广播电台等媒体发布统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1条,其中,网站公开865条,政府公报6条。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9条,其中,网站公开159条,政府公报0条。网站公开情况见下表:
2018年新增主动公开信息分类统计一览表
信息类别 |
条数 |
占比 |
1.通知公告 |
21 |
13.2% |
2.机构职能 |
0 |
0.0% |
3.法律规章 |
22 |
13.8% |
4.规划计划 |
2 |
1.3% |
5.统计信息 |
72 |
45.3% |
6.财政资金 |
4 |
2.5% |
7.政府采购 |
7 |
4.4% |
8.行政权力运行 |
1 |
0.6% |
9.扶贫、教育工作 |
3 |
1.9% |
10.工作情况 |
22 |
13.8% |
11.人事信息 |
4 |
2.5% |
12.其他政府信息 |
1 |
0.6% |
13.领导分工 |
0 |
0.0% |
合 计 |
159 |
100% |
2018年新增主动公开情况分析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通知公告。主要公开方案、考务、报告等信息。如《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等。
2.机构职能类。主要公开统计局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机构设置、办事指南、行政程序等信息。如《泉州市统计机构设置》等。
3.法律规章类。主要公开各类规范性文件,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自由裁量权等信息。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
4.规划计划类。主要公开中远期规划和工作报告等规划、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如《2018年统计工作安排》、《2017年泉州市统计工作总结》等。
5.统计信息类。主要公开月度数据、年度数据、统计公报等信息。如《2018年11月份统计月报》、《泉州统计年鉴2018》等。
6.财政资金类。主要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重大项目、资金制度等信息。如《2018年泉州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及三公预算说明》、《2017年泉州市统计局部门决算说明》等。
7.政府采购类。主要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如《2018年11月泉州市统计局参加市政府通用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的情况公告》等。
8.行政权力运行类。主要对涉及统计法律法规行政职能进行清理,在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基础上,梳理制定了“权责清单”。如《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政务公开清单的通知》等。
9.扶贫、教育工作类。主要公开各级统计部门制定的关于扶贫解困工作、社会保障制度、就业保障政策、抢险救灾情况以及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方面的信息。如《泉州市201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等。
10.工作情况类。主要公开领导讲话、领导活动、统计工作、统计执法等方面的信息。如《 我市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会议》等。
11.人事信息类。主要公开教育培训、招考招聘、人事任免、奖励表彰、职称评聘等方面的信息。如《关于陈秀敏同志退休的通知》等。
12.其他政府信息类。主要公开统计制度改革、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如《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等。
13.领导分工。主要公开领导简历、分工、照片、工作制度等方面的信息。如《泉州市统计局领导简历、分工、照片》、《泉州市统计局领导班子AB角工作制度》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结合我局实际,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查阅点和其他公开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并建立了“稳、固、显”且内容可随时更新的信息公开栏,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和局长信箱。方便了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统计部门公开信息。
统计门户网站。在网上可浏览“泉州统计月报”、“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泉州统计手册”和“统计分析报告”等信息。提供文本、视频、图片、文件下载等格式的文档服务,开设访客留言、在线交流、在线访谈、在线调查,以及微博、微信、论坛、博客、电子邮箱等交流平台,还提供站点导航、网站地图、公众问题解答、站点流量统计等特色服务。
为方便公众查阅,我们设立了机关党建、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政府信息公开等四个二级专题网站。
公共查阅点。在泉州市统计局和泉州市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可查阅纸质《泉州统计月报》、《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泉州统计手册》、《泉州统计年鉴》。
其他公开渠道。每年编辑出版《泉州统计年鉴》、《泉州统计手册》,发行内部刊物《泉州统计月报》、《泉州统计》和《统计调研》。每年3月份在《泉州晚报》发布《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上一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统计数据。利用微博、微信、短信平台等新的公开方式发布月季度数据、统计报告、指标解释,广泛征集公众意见。此外,我局每年还赠送《泉州统计年鉴》给市图书馆方便查阅,2018年通过福建日报刊登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动态,不定期通过东南网、泉州网、泉州发布网、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泉州广播电台等各类媒体发布泉州工业经济、财政、金融、房地产等行业运行情况。
(四)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8年以来,我局不断加强统计法、统计条例、地方统计管理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公开和解读,增强公民统计法律意识,提高统计公信力。利用门户网站、统计微博、微信公众号,通过图文并茂、视频报道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今年政策解读子栏目新增政策解读38条,开展6期在线访谈。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流程时限、意见箱咨询投诉办结时限,通过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意见箱、留言板等栏目以及统计微博、微信公众号积极回应政务舆情。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主要是通过门户网站民意征集栏目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流程时限、意见箱咨询投诉办结时限,积极办理依申请公开,修订公开指南中有关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按时统一规范答复,提高工作效率。畅通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提高答复工作质量。及时反馈网上来件,做到有问必答,件件有结果。
截止到2018年12月底,我局开展5期网上调查,4期民意征集活动。今年留言件54件全部办结,电子信箱回复31次,统一回复企业问题解答15件,微博微信回应20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159条,依申请公开12条。今年无上级转发的舆情处置单。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8年度我局共受理12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其中:网上受理11条,信函申请1条),历年累计27条,内容涉及2017年泉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科技数据和统计年鉴等数据。
(二)已答复12件、待答复0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12件、“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均为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进行收费,往年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往年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总体上看,我局统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突出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目前微博平台经济信息发布频次和数量不够,工作人员参与热度有待提高;工作力量较薄弱,具体工作人员身兼数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等。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充实力量,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人员力量配比,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条例和泉政办〔2018〕51号通知等文件的学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局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规定流程要求,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认真做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效能,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范围。主动发声,增加微博、微信平台发布频次和发布数量,以提高统计影响力,扩大统计宣传覆盖面。四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社会、群众的监督,督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历年累计从2003年起计入。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减少1个栏目“应急管理”。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8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59 |
871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59 |
865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6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2 |
27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11 |
26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1 |
1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2 |
27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2 |
27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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