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统〔2011〕54号
关于印发《2011年泉州市
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2011年泉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O
2011年泉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泉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在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行政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推动统计事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我市打好“五大战役”、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一、以公开透明为目标,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一)加强统计数据公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数据发布机制。一是增强月度统计数据公开的实效性和数据量。每月在20日前在“泉州统计信息网”上发布泉州及县(市、区)农业、工业及其分行业增加值、用电、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财政、金融、对外经贸、城乡居民收入、各类价格指数等统计数据,力求及时、较为详尽发布泉州经济发展动态信息。二是加强年度数据和统计公报公开全面性,较为系统地数量描述泉州经济、社会、民生、环境等情况,反映市委、市政府领导全市人民一年来工作成效。三是加强贴近民生关注的热点公开。加强城乡居民收入、住房需求、物价、财政对民生投入等民生类指标细化,定期发布统计数据、解读数据,积极引导公众更好的了解统计,运用统计数据开展经济社会生活,充分发挥统计信息职能。(责任单位:综合科、工业科、农村科、贸外科、社会科、普查办)
(二)加强统计分析公开。深入执行《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信息、分析和调研考评工作的暂行规定》,不断加强统计信息、分析和调研撰写工作,突出科学发展、民生建设、“五大战役”等要求,关注经济走势、“两个收入”、城市建设,跟踪月度、季度和年度运行态势,并及时将电子版上网公开,更深入服务党政决策和公众需求。(责任单位:综合科、工业科、农村科、贸外科、社会科、普查办)
(三)加强统计工作动态、统计法制、统计制度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动态、统计法制、统计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相关公开标准和程序,及时公布重大统计制度改革、统计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一是紧扣统计业务的重点公开。围绕第六次人口普查、“四大工程“等统计制度方法改革、阳光统计、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等重点统计工作加大公开力度。二是加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进一步梳理和规范企业统计登记申报、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统计代码查询等网上办事项目,对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和监督渠道予以明确和公开,尽可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三是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等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新统计法、统计条例、地方统计管理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公开和解读,增强公民统计法律意识,提高统计公信力。(责任单位:办公室、局各科室)
二、以服务便民为导向,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充分发挥网站主渠道作用。以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互动服务栏目为重点,优化网站整体功能布局,加强网站信息内容整合,加强统计报告、统计数据等信息的发布,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完善查询搜索功能,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同时加强对县(区、市)统计局网站准确、及时公开统计数据、统计分析报告等信息的指导,将其列入市对县级统计局信息化建设考核内容。(责任单位:计算中心、局有关科室)
(二)积极创新和优化公开方式。依托信息化技术,开发并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应用系统,新设立专门的统计资料查阅场所,构建形成由局网站网上公开、现场查询、热线电话咨询、档案馆集中阅览等多种公开渠道相互支撑,探索运用“微博”等新途径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责任单位:计算中心、办公室、综合科,各科室、各单位配合)
三、以严谨细致为要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水平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统计系统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增强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对从事信息公开业务干部的培训,提升信息公开业务岗位的稳定性和人员的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办公室、计算中心、有关科室)
(二)加强信息公开信息化配套建设。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进一步建设完善信息公开信息化系统,优化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责任单位:计算中心、办公室)
(三)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性工作。按照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统计信息、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报送、年度报告、工作信息交流等工作;优化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高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化、标准化程度。(责任单位:计算中心)
主题词:行政事务 政府信息公开△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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