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3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级、初级考试合格人员需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电子录入并打印),合格人员登记表上粘贴1张1寸彩色照片,另附1张2寸彩色照片(制作资格证书用,照片背面标注姓名和身份证号),登记表和照片务必于3月20日前一并交于市统计局办公室。
附件1-2014年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
附件2-2014年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
泉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