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调查范围(总体):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和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具体包括,调查年份年初在册的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以及当年新建的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和新增的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
(三)调查内容及表式:调查内容包括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企业详细名称、地址、企业法人代码、登记注册类型、人员及企业资金与生产经营状况等;个体经营工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人员及生产经营状况等。调查分为年报和定期两种。定期报表包括1至3月份、1至5月份和1至9月份调查,其中,1至3月份和1至9月份调查为部分样本单位调查。调查表分为基层表和综合表两种,具体内容详见表式。
(四)调查报告期及报送时间:年报的报告期为1至11月份,报送时间为
(五)调查总体划分:根据国民经济核算要求,将规模以下工业总体划分成两个子总体,即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和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
(六)基本抽样方法:对调查总体中有企业名录库的部分采用目录抽样,没有企业名录库的部分采用整群抽样。若抽样框条件许可,应对所有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采用目录抽样,对个体经营工业单位主要采用整群抽样。
(七)抽样精度:年报和1至5月份调查以省为总体控制抽样精度,具体要求是:在95%的概率保证程度下,工业总产值和企业单位数的最大相对误差分别控制在10%和15%以内;1至3月份和1至9月份调查以全国为总体控制抽样精度,具体要求是:在95%的概率保证程度下,工业总产值和企业单位数的最大相对误差分别控制在10%和1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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