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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柱顺:如何解决基层三农普工作的难点问题
发布日期:2016-09-14浏览:保护视力色:【字体: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以下简称三农普)是正值我国农村全面深化改革和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时期,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旨在全面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找准农业农村发展的差距和短板,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决策依据。其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12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推进,农民外出务工常态化,农村一、二、三产业加快融合,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农业规模经营形式日趋多样,民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给基层三农普工作开展带来不少困难,影响工作进程和普查效果。

  一、 当前基层三农普工作面临的难点

  1、普查对象认识不足,配合度不高,真实数据难采集。

  工作中,尽管地方政府或各级普查机构做了大量的农普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可仍有部分普查对象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较强,对普查工作认识不足,不愿如实提供家庭或单位基本情况、住房与生活情况、生产与服务情况和综合情况等,心存戒备,担忧泄密信息,招致麻烦,带来不利影响,源头资料信息难查清、查全、查准;一些住户不敢讲真话、实话,瞒报或假报土地违法乱建占用、买卖或置换和有新开垦自留地或开荒地情况,担心如实申报后,怕日后地方政府给予处罚或增加有关费用,土地详实数据难查准;少数住户为了当下既得的非农业征(占)用耕地、良种、作物受灾补贴、贴息贷款和贫困或低保补助等经济利益,不惜虚报或假报土地占用、经营耕作、受灾面积或隐瞒服务性、经营收入等,申报数据不真实;部分普查对象对普查涉及的资金、产量、土地流转或租赁价格等敏感指标填报,格外小心,心存芥蒂,怕泄露经营秘密或商机,招来竞争对手或增加生产成本;一些受政府处罚或对地方政府处理事务不满、达不到要求的住户,有抵触情绪,不愿配合普查,甚至对抗普查,真实数据难采集。

  2、摸底清查不扎实,情况不明,登记质量不高。

  本次普查涉及范围广、对象多、各种普查情形十分复杂,区分不同普查对象填报不同普查表,摸底清查和登记工作开展难度不小,质量不高。一是有承包土地、开荒地、自留地外出户,普查时难找人、难联系,其土地经营流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托管和入股等查清核实、登记十分困难,普查员在家“闭门造车”搞普查大有存在;二是部分住户不能准确提供2016年度相关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渔业或农林牧渔服务业状况的摸底数据,影响普通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的准确识别判定,普查表登记填报不精准。对一些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农药喷洒次数、复种或套种作物次数等也不能回忆清楚或准确提供,影响普查登记质量;三是有跨普查区域或在同一普查区域内不同普查小区内有经营农业或林业或渔业情况的住户,村与村级的指导员和相关联普查小区的普查员工作沟通、协调不到位,普查重报、漏报、错报屡见不鲜;四是部分普查员凭借对本村组(社、队)情况熟、底子清、有资料和普查经验,在家照抄村级或组、队户籍资料、土地台账或打电话询问搞普查,不逐一到户走访查看情况,普查数据含“水分”;五是一些基层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嫌麻烦,普查时对上级返农业经营单位“照单签收”,不深入实地对区域内多出的其他农业经营单位一一核查登记。

  3、调查方式、技术手段的创新,增加普查难度。

  本次普查全面使用PDA采集普查表数据、利用遥感影像技术测量重点地区主要农作物稻谷、小麦、玉米、棉花的播种面积以及在所有乡镇和发达地区的行政村实行联网直报,对普查人员的业务技术处理能力提出了高要求,基层选人、用人及其普查开展难度增加。工作中,普查人员经培训能否熟练操作PDA、掌握遥感影像和联网直报技术,影响普查进程和数据质量。

  4、普查“两员”选人、用人难,业务技能水平不容乐观,影响普查工作开展。

  在人员选配上,农村有一定文化、劳动技能的人员大多外出务工、经商,留守的多为老少妇孺或文化素质较低的居民,在农村地区要选配到贴近群众、熟悉农村工作、且能胜任普查工作的人员相对较难或偏少。再加之,普查调查方式、技术手段的创新应用,又增加了选人、用人难度。在业务技能水平上,本次普查人员同历次的普查、统计调查业务培训收效大相径同,往往是“一听就懂,一做就错”的情况不在少数。部分普查人员能否正确理解指标定义、准确填报普查表、掌握一定普查技能技巧、熟练使用PDA,以及进行联网直报行政村表、乡表和普查数据处理甚是担忧,影响普查进程和登记质量。

  5、参与部门多,组织协调难度大,普查合力难形成。

  三农普要对所有的农户和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行政村和乡镇进行全面普查,内容涵盖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需要地方农业、林业、水务、财政、国土、宣传、统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参与和配合,才能完成,其组织协调难度大。工作中,基层参与部门面对普查的诸多事务,大多形成以部门职能为主、普查为辅的工作格局,对普查配合不足,履行职责不到位,实质性的支持和行动少,坐视旁观、不敢担当或不想担当,甚至相互推诿、扯皮,普查机构唱“独角戏”局面难破解,普查合力难形成。

  6、经费难落实,普查开展不顺畅。

  尽管国家明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可工作中,基层经费落实在很大程度上受地方财力的影响,财力较弱或经济不发达地区很难按要求足额落实,普查开展不顺畅。由于经费不到位或缺失,新的PDA采购不到位、旧的PDA得不到更新维护、网卡选配不佳、乡镇或行政村网络建设不完备或运行不佳、“两员”选配不好,普查所需基础要件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普查开展困难重重。

 

  二、做好基层三农普工作的几点对策、建议

  1、精心做实宣传动员工作,提高普查对象配合度。

  实践证明,任何工作只要宣传动员做得好、做得实,就会赢得民众更多支持和理解,工作就便于展开,成效就越高、越好。同样,作为新常态下的三农普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不例外,各级地方政府或普查机构要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户外广告和文艺下乡义演等为重要抓手,有广度、深度和影响度地宣传好农普的重大意义、目的、内容和相关政策,讲清楚什么是农业普查,为什么要搞农业普查,以及普查对象的普查责任和义务等,广泛动员民众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普查;要认真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对《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保密法》的宣传教育,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依法普查观念,营造良好普查氛围;要以地方政府的名义制作和下发《承诺书》,向普查对象公开、郑重承诺“普查取得的资料,严格限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让普查对象吃下“定心丸”,打消顾虑,放心、如实申报普查资料;要在普查小区醒目位置公开普查相关保密规定、工作要求、普查“两员”基本信息和照片等,让普查对象能识别普查人员身份,门好进,话好问,登记顺。

  2、严把清查摸底和入户登记关,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数据全面、准确。

  在清查摸底时,各基层普查机构要按照《清查摸底工作细则》的规定,不留任何盲区和死角,不重不漏任何住户,逐一实地走访摸清每一住宅内的住户及其人口、农业经营状况、外出户及外来户,编制好摸底信息表,判定出普查对象和筛选出农业住户、规模农业经营户。要采取“自上而下、层层分解”与“自下而上、增新补漏”相结合的方法,对普查区域内每一涉农单位或上返单位进行实地核查,不重不漏编制好摸底单位名录。同时,做好摸底情况与地方农业、林业、水利、工商、村级单位等行政记录资料的比对工作,去伪存真,查缺补漏,完善摸底信息。对特殊或有疑问的对象,要深入走访地方村干部、村民或相关人士,了解情况,查清核准相关情况。在入户登记时,要严肃工作纪律和要求,100%入户登记,防止登记不入户或“闭门造车”以及只求登记数量而忽视登记质量搞普查的现象发生,对在现场多出或没有的,要仔细甄别核实和做好相关补漏工作,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不错,数据全面、准确。

  3、把好人员选聘和培训关,确保普查顺利开展。

  在选人用人上,应选取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熟悉当地情况,有普查或调查经验和一定群众工作基础,身体健康,经培训能够使用PDA、懂计算机操作、有互联网和经济类知识的人员担任,或是从社会上招聘有一定调查经验、责任心较强的人员担任。乡(镇、街道)可从当地政府部门中挑选统计、经管、会计等干部担任指导员,村(居、社区)委会可从大学生村官、驻村指导员、村干部中选任指导员,村级以下可选村组(社、队)干部、驻村教师、农村年轻党员、共青团员或从事过会计、统计、有调查经验或威望较高的人员担任普查员。在业务培训上,要高度重视PDA采集数据、联网直报和数据处理对普查工作带来的影响,认真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借鉴三经普、1%人口抽样调查的成功经验,选配好优质培训教员,采取以PPT课件面授为主,辅之以录像等多媒体手段以及学员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好清查摸底、普查表填写、指标解释、PDA使用、网络直报数据处理、入户登记询问技巧、言行规范和保密规定等内容的培训,着力提高普查人员的普查本领和技能水平,确保普查顺利开展。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规模户相关人员直接培训,并完成填报任务。

  4、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合力助推普查开展。

  农业普查是政府行为,不是普查机构一家就能独立完成的,需要普查对象的理解与配合,需要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心无旁骛,才能完成。工作中,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机构,切实担负起领导本地区普查工作的责任,监督和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普查职责,通力协作做好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普查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和奖惩考核办法,保障普查有序进行;各相关部门要从全局出发,主动作为和敢于担当,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作用,利用本部门资料信息做好普查各项工作;各基层单位、村组(社、队)要不厌其烦、深入细致做实普查的宣传及政策解读工作,提高普查对象配合度。

  5、保障经费落实,确保普查有序开展。

  各地要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精打细算、勤俭普查,合理安排经费预算或开辟财源,及时拨付资金,确保普查有序开展。要认真做好普查物资的准备工作,采取措施,打通乡镇统计网络连接和完备普查基础要件,满足普查之需。同时,各上级普查机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敦促地方政府落实资金,推进普查顺利开展,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适当经费补助或倾斜。

  6、树立质量意识,严把各阶段质量控制。

农业普查的数据质量控制,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事关普查成败。工作中,各级普查机构必须树立全程控制与重点控制相结合的意识,把质量控制工作贯穿于农业普查的全过程,尽可能采取各种方法进行数据的比较与核对,尤其对摸底清查和普查登记两个工作阶段实行重点质量控制,确保普查情况不失真、数据不含“水分”。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各级质量控制组,制定各阶段质量控制办法和工作细则,明确控制目标、标准和内容,及时掌握普查动态,层层把关各阶段的质量抽查、检查和验收,对质量控制达不到要求的,一律返工。

(作者单位:云南省马龙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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