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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泉州市统计局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5-04-18浏览:保护视力色:【字体: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泉财预〔2014383号),以及《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15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泉州市统计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及有关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方案。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八)依法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和各县(市、区)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按规定协管各县(市、区)统计局及地方调查队部门领导,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国统计专业资格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及考务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投资。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县(市、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泉州市统计局部门(地方编制)总编制数40人,实有人数38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纪委派驻人员编制),事业编制19人。包括6个机关行政科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市统计局

财政核拨

21(含纪委派驻人员编制)

19

泉州市统计普查中心

财政核拨

5

5

泉州市统计局能源监测统计中心

财政核拨

14

1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是我市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新一年统计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经济工作目标和宏观调控重点,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进一步深化统计改革,创新统计手段,加大经济预警监测力度,全力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努力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全面反映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成果,确保统计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一)、善始善终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收尾工作;

      (二)、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

      (三)、精心组织实施1%人口抽样调查;

      (四)、千方百计巩固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成果;

      (五)、大力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

      (六)、坚持依法治统,确保数据质量;

      (七)、落实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四、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5, 泉州市统计局部门收入预算为619.08万元,其中: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19.0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19.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4.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8.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11万元,项目支出127.71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619.0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233.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9.71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支出。

      (三)统计抽样调查38.00万元。主要用于四项抽样调查支出。

      (四)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7.2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15.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六)事业运行176.0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8.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泉州市统计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1.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2.0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1.9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压缩接待费用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39.9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9.9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附表:1.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xls     

                2.2015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xls 

                3.泉州市统计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作者:市局 来源:泉州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