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泉财预〔2014〕383号),以及《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14〕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的主要职责是:
(一)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二)接受地方政府交办的地方调查任务;
(三)完成调查总队交办的地方调查任务;
(四)协助地方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
(五)组织管理地方调查队的业务工作;
(六)负责查处调查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七)协助调查总队管理县级调查队;
(八)负责调查队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九)完成国家统计局和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泉州调查队总编制数48人,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其中:国家编制40人,地方编制8人。至2014年底,在编在岗37人,其中:国家编制31人,地方编制6人;退休5人,其中:国家编2人、地方编3人。包括11个职能科室,其中列入泉州市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人员详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 |
财政拨款 |
8 |
6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泉州统计调查工作将严格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以“三个提高”为中心,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全力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为泉州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
(一)扎实推进统计调查改革
积极开展各类新型服务业统计方法研究,扎实推进以市为总体的规下服务业统计改革,为规下服务业增加值下算打好基础。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调查业务要向平台迁移的要求,扎实推进住户调查电子记账系统和以住户为对象的人口、就业调查数据录入处理汇总分析等工作。认真抓好输入地农民工监测调查工作,为有关部门研究农民工相关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二)扎实推进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
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继续抓好一年两次的基层基础、数据质量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调查数据质量。认真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坚决公示企业编造虚假统计数据、严重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加大企业统计违法成本,增强企业独立真实上报数据的自觉性。加大对数据的评估力度,认真分析研究相关统计数据之间的关系,科学评估专业统计调查数据。推进统计调查业务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和《国家调查队统计流程规范》,加大对统计人员特别是基层统计调查人员和全市700多名辅助调查员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健全统计基础资料管理制度,推进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化。
(三)扎实推进常规统计调查和各项重大专项调查
扎实开展各专业各领域常规统计调查和各项重大专项调查。认真抓好“两个收入”、规下工业、限下商业等重要指标的统计调查。切实做好新一轮CPI、PPI和住宅销售价格调查基期轮换和权数专项调查以及农产品生产者价格调查样本调整等工作。强化小微企业跟踪调查和监测分析,为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准确把握小微企业生产生活情况提供决策参考。认真做好三经普资料的深度开发利用,协助抓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创新公众评议调查方式,进一步提升调查质量,及时准确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全市社会治安公众安全感电话调查及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绩效公众评议、“五评机关”、行风评议等专项调查。
(四)扎实推进依法统计调查工作
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继续全面实施统计调查行政义务告知制度,向企业发送《统计调查行政义务告知书》,以书面形式告知统计调查对象在统计调查工作中的权益、义务和责任。改进统计执法形式,实行统计执法专项检查,推进联合执法工作,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保障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提高统计调查宣传力度,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国家宪法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等节日为契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依法调查的良好氛围,使广大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统计调查。
(五)扎实推进统计调查服务工作
紧紧围绕领导关注的重点、经济运行中的亮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快建设面向统计用户、统计基层、调查对象的服务型统计。继续发挥国家调查队快速灵活的优势,及时揭示经济运行中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力争提供更具参考价值的信息分析和咨询建议,为党政决策服务。加大新闻宣传力度,重点在民生指标数据的解读方面下功夫。继续加强与调查对象特别是企业、住户的互动和联系,主动反馈经济社会信息,为调查对象的生产、生活提供服务。
(六)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
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暂行规定及总队党组的实施意见精神,真正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新理念,严格党内生活,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党组议事规则,坚持“三会一课”,积极争创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严明各项纪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规矩不放松。严肃干部管理,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自律意识、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加强统计行风建设,把统计调查政风行风建设与统计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机制,认真落实风险防控制度,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监督作用。
(七)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扎实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祛除“六不”,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整改、长期整改,不折不扣兑现整改承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坚决反对文山会海,严控发文和会议数量,进一步强化“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继续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牢固树立“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统计核心价值观,坚决反对统计上的弄虚作假行为。
四、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5年,泉州调查队收入预算为298.63万元,其中: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98.6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98.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39万元,项目支出182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泉州调查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和上下级往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1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5元。主要用于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
2015年4月20日
附表:1.泉州调查队 2015预决算情况表.xls
3.泉州调查队2014-2015年“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