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泉财预〔2014〕383号),以及《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4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泉财决〔2015〕1 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泉州市统计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及有关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方案。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八)依法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和各县(市、区)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按规定协管各县(市、区)统计局及地方调查队部门领导,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国统计专业资格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及考务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投资。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县(市、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泉州市统计局部门(地方编制)总编制数40人,实有人数38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纪委派驻人员编制),事业编制19人。包括6个机关行政科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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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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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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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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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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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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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含纪委派驻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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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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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统计普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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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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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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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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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统计局能源监测统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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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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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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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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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4年,泉州市统计局部门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部署,着力增强全市统计系统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深化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强化经济统计监测预警,全面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为市委、市政府加快经济、社会、城市转型和政府转变,推进“三大战略”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具体抓好“一个重点,两项举措,四大保障”等方面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一个重点”——打好经济普查攻坚战;
(二)“两项举措”——深化改革和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
(三)“四大保障”——以党风廉政建设、统计队伍建设、统计法制建设和统计专网建设为核心。
四、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87.48万元
2014年部门决算收入为887.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7.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70.1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7.38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0.0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519.42万元。
(二)支出总计735.85万元
2014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735.8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35.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85.7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6.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9.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79万元。
2.项目支出250.1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结余分配0万元。
7.年末结转结余671.05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6.4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270.5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二)专项普查活动168.78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支出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支出。
(三)统计抽样调查47.00万元。主要用于四项抽样调查支出和人口抽样调查支出。
(四)事业运行173.6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五)事业单位医疗5.2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5.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七)行政单位医疗15.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泉州市统计局部门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36.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支出0万元。2014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支出2.27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5批次、接待总人数230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27.71%,主要原因是: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接待费用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4年支出34.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4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4.3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6.40%,主要原因是: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公务用车费用开支。
附件:1.2014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及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