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泉州市统计局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 :泉州市统计局 时间:2017-07-25 16:2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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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泉财决〔20171号)及《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泉财预〔2016425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泉州市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及有关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方案。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八)依法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和各县(市、区)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按规定协管各县(市、区)统计局及地方调查队部门领导,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国统计专业资格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及考务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投资。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县(市、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泉州市统计局包括6个机关行政科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市统计局 

财政核拨 

19(含纪委派驻人员编制) 

18 

泉州市统计普查中心 

财政核拨 

5 

5 

泉州市统计局能源监测统计中心 

财政核拨 

14 

14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泉州市统计局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弘扬“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加大统计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完善统计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统计“数据库”和“参谋部”的作用,为建设创新泉州、智造泉州、海丝泉州、美丽泉州、幸福泉州提供统计保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 

  (二)扎实开展各项常规性统计调查工作; 

  (三)加快建立现代服务型统计体系; 

  (四)大力夯实统计法制基础; 

  (五)切实提高统计信息化保障能力; 

  (六)着力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泉州市统计局年初结转和结余376.27万元,本年收入1022.63万元,本年支出1006.73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92.17万元。 

  (一)2016年本年收入1022.6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90.66万元,增长22.9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22.5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04万元。 

  (二)2016年本年支出1006.7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3.87万元,增长1.4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53.8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75.27万元,公用支出78.60万元。 

  2.项目支出352.8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6.7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3.87万元,增长1.4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项级科目)380.1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8.28万元,增长21.90%。主要原因是下拨挂钩帮扶乡镇帮扶资金。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级科目)90.7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6.13万元,下降6.33%。主要原因是本年该项经济事务活动减少。 

  (三)专项普查活动(项级科目)204.0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36万元,下降2.56%。主要原因是2016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已处于收尾阶段,支出相应减少。 

  (四)统计抽样调查(项级科目)38.0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98万元,下降4.95%。主要原因是本年该项经济事务活动减少。 

  (五)事业运行(项级科目)237.0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9.55万元,增长4.20%。主要原因是2016年社会保障缴款支出增加。 

  (六)其他文化支出(项级科目)2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相等。 

  (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级科目)9.5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1.29万元,下降84.2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改由社保中心统一发放。 

  (八)行政单位医疗(项级科目)17.2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55万元,增长9.85%。主要原因是计提医保工资基数增加。 

  (九)事业单位医疗(项级科目)9.7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76万元,下降7.24%。主要原因是2015年医保支出包含一部分2014年医保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0万元,同比下降1.97%。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1.40万元,主要用于赴香港执行“统计信息工作与统计服务”研修任务。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00%,主要是:2015年度未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5.8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6.37%,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公务接待费2.1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统计业务工作交流及专项普查活动业务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2批次、接待总人数224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9.70%,主要是: 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57万元,比2015年增长74.87%,主要是帮扶村帮扶资金支出增长23.5万元。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6年度无项目绩效评价。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费用: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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