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统计局2019年泉州市绩效评估公众评议驻点辅助调查事项服务外包采购公告
来源 :泉州市统计局 时间:2019-10-08 10:3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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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市统计局2019年泉州市绩效评估公众评议驻点辅助调查事项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实行公开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泉州市绩效评估公众评议驻点辅助调查事项服务外包。 

  2、采购方式:单位自采。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辅助调查人员5名,驻点辅助调查期限3个月。 

  4、驻点地址: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4层。 

  二、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完成五证合一的法人,提供统一信用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三、公告期限 

  2019年10月8日-10月14日。 

  四、供应商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报价合计金额不超过6万元。 

  2019年10月16日上午10:00,在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437室,集中报价,同等条件下(上一年度中标供应商选聘人员开展辅助调查的质量,将作为本次研究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重要依据),按照最低价中标。 

  五、其他事宜 

  供应商需提前获取《绩效评估公众评议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的请在公告期内正常上班时间,前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443查阅。 

  联系人:陈文珍 

  联系电话:0595-28385556

 

泉州市统计局        

2019924日       

附件 

  绩效评估公众评议辅助调查有关工作要求 

  一、调查方式 

  辅助调查员按照市统计局工作安排,采用信函和面访等方式开展调查。信函函调查通过直接送达和邮政挂号的方式分发回收调查问卷,面访调查通过派员到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或相关单位服务办事大厅开展。 

  二、服务外包工作期限: 

  此项目工作时间为3个月,负责参与泉州市统计局绩效公众评议项目的执行工作。 

  三、有关工作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与辅助调查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在服务中应严格贯彻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确保辅助调查人员合法权益。本次采购属于购买服务,辅助调查人员与市统计局不建立劳动关系。 

  2.辅助调查人员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并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日常办公软件 

  3.因工作需要加班时,辅助调查人员应全力配合,市统计局将按照辅助调查人员加班时长安排补休,若无法安排补休的,将给予发放相应的加班费用。 

  4. 辅助调查人员对调查过程中获取的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市统计局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个人或单位泄漏或转作其他用途。 

  5.最终中标的供应商本年度开展服务外包的工作质量,将作为明年确定研究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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